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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招聘教師24人公告

來源:宿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3-07-28 10:17:08

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24名(崗位計劃表見附件)。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考生可登錄安徽省宿城第一初級中學網站(http://www.ahscyc.com)、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jiaotiju.ahsz.gov.cn)、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szjyj.pzhl.net)查詢。招聘工作后續相關信息將陸續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網站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
 
年齡“25周歲以下”為“1997年7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szjyj.pzhl.net)。
 
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8:00至2023年8月4日12: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等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其中考生學習(或工作)經歷應按照年月順序從高中(或中專)階段開始填寫直至報名時(時間應前后銜接,不能中斷)。
 
3.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報名后至8月4日18:00可隨時登錄“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8月4日18: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3.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陸“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日期為8月5日12: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8月6日公布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已成功繳費且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8月6日8:00至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
 
(四)統一筆試
 
經資格初審,符合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對應學段學科初中階段課程標準及中考所規定的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試卷滿分為100分。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筆試時間為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7日10:00至8月8日9:00登錄“宿州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具體負責。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成成績,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1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如達不到比例,則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職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審查部門依據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對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進行核驗。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關于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均需現場驗原件,留復印件1份,請考生自行準備。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不在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現場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不接受電子繳費,請考生自行準備80元現金)。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專業測試及成績合成
 
1.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2.成績合成。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合成確定。計算公式:筆試成績×0.4+專業測試成績×0.6(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排名,若考生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體局和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安徽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辦〔2018〕56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考察、體檢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0557-3912158;
 
宿州市教育體育局:0557-3929826;
 
監督舉報電話: 0557-392976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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