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西州龍山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選調教師230人方案
2023年龍山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工作方案
因城區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縣內在編在崗的民安街道、華塘街道、興隆街道所轄學校(不含白羊小學、興隆小學)以外的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二)具有中小學、幼兒園相應或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幼兒園教師需持有幼兒園或學前教師資格證)。
(三)近三年年末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編制異動未滿一年的;定向生按協議規定未滿服務年限的;社會招聘未滿五年期限的;未入編的特崗教師。
2.受法律追究或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3.接受紀律審查、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計劃及學科設置
共選調教師230名,安排在城區中小學、幼兒園。
(一)城區初中教師130名。
語文20名、數學20名、英語20名、政治9名、地理10名、歷史8名、生物13名、物理10名、化學4名、音樂4名、體育6名、美術3名,信息3名。
(二)城區小學教師70名。
語文28名、數學28名、英語5名、音樂3名、美術3名、體育3名。
(三)城區幼兒園教師30名。
(四)有關選調的其他說明。
1.選調采取筆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考核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70%、考核成績占30%(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2)。
2.初中學段報考相關專業的教師可以是本專業的畢業生、具有本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或者在學校兼任本專業課程(兼任課程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和校長簽字的紙質證明)。
3.各崗位選調計劃數和報考人數不設比例,但考核加筆試總分值必須達到70分以上。
4.報考學段以報考人員崗位設置學段為準。高中崗位教師不得報考初中和小學學段,初中崗位教師只能報考初中學段,小學和幼兒園崗位教師可申報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段(教師資格證必須符合相應學段)。
5.每人限報一個工作崗位。
6.報考人員聘用到新單位,如因受新單位崗位設置職數限制,不能聘用到相應職位層次,須接受學校制定的崗位設置方案進行重新聘任,否則,不予聘用。
7.選崗后不服從工作安排的,3年內不得參加城(郊)區選調考試。
四、選調程序
(一)公開發布選調信息。
(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及其他相關證明,自行在網站下載并填寫《2023年城區學校(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1)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三)筆試。筆試內容以本縣各相應學段學科教材內容為主。
(四)公示成績(學校公示考核成績;縣教體局公示考核成績和筆試成績)。
(五)確定聘用人員。根據崗位設置、個人志愿和選調計劃數按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聘用人員,若聘用的末位出現成績相同的情況,按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聘用,若考核得分又相同,則按照筆試最后一道大題得分從高到低依次聘用,依次往上類推。
(六)選崗。聘用人員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
五、時間安排
(一)方案發布:2023年7月27日- 7月30日在龍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xls.gov.cn/)、龍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公告》。選調各環節相關信息在龍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2023年7 月31日—8月1日。工作時間:上午9:0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報名地點:縣教體局報告廳。
(三)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 8月2日,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選調過程。
(四)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2023年 8月2日下午5:00。發放地點:縣教體局報告廳。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2023年8月5日9: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成績公示時間: 2023年8月7日- 2023年8月11日。
(七)2023年8月12日,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選擇工作崗位。
六、紀律要求
(一)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
(二)報考人員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取消三年內參考資格。
(三)報考人員要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參加選調,服從安排。報考人員若有疑問應有組織、有紀律地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侮辱、誹謗、誣陷或威脅工作人員的取消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四)為增強選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特設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0743-6223039
縣教體局組織人事股:0743-6236459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研究解決。
附件1.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2.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考核細則
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報名序號:
姓名 |
性別 |
學歷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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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教師資格類別 |
教師資格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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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時間 |
報考學段 |
報考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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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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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2020年度考核 |
2021年度考核 |
2022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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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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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 承諾 |
本人承諾:本人填寫內容和提供的相關資料信息真實可靠,符合選調公告的報考條件。如有不實,弄虛作假,本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承諾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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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意見 |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資格審查小組意見 |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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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報考誠信承諾及以上信息全部由本人如實填寫;2.“報考學段”填寫“初中”“小學”“幼兒園”。“報考崗位”填寫報考學科;3.“報名序號”由注冊工作人員填寫。
附件2
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考核細則
為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的積極性,本次城區公開選調教師以考核加筆試的方式進行,考核成績與筆試成績的所占比例為30%與70%。為確保考核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下進行,特制定2023年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考核細則。
一、考核辦法
(一)教育管理(10分)
1.從事學校管理。近三年內任學校的副校級領導(副校長、副書記)、中層領導、學校其他管理工作的(以教育和體育局下文為準)每學期分別按照1、0.7、0.5分記分。
2.承擔班主任工作。近三年內從事班主任工作按照每學期0.7分/期進行加分。
近三年即2020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以上兩項加分可以累計重復加分(10分封頂)。
(二)教學情況(20分)
1.跨學段、年級、學科任教(2分)。2020年秋季和2023年春季因學校學科配置不科學和班級數量的限制跨學段、跨年級、跨學科任教的進行加分(2分封頂)。初中語數外理化生政史地按照以0.2分/跨/學期計算,其他學科按照0.1分/跨/學期計算。小學學科語數外按照0.2分/跨/學期計算,其他學科按照0.1分/跨/學期計算。
2.骨干教師(1分)。近兩年(2021-2022)被評為縣級骨干教師加1分。
3.出勤情況(2分)。近兩年(2021-2022)每期出滿勤記0.5分。
4.教學成績(15分)。
(1)考試科目:全縣質量監測統一檢測科目的全縣農村學校平均成績由教科所提供2023年春季期末考試成績為依據,全縣統一命題的檢測科目所帶班級得分率達全縣農村學校平均水平記10分,每超過(低于)全縣農村學校平均得分率1個百分點加(減)0.2分,加減分5分封頂。非全縣統一命題的一、二年級檢測科目由學校根據自主檢測成績計分。考試成績以2022年秋季和2023年春季為依據,取兩期所帶班級的平均成績。
(2)非考試科目:按照輔導學生的成績進行計分,輔導學生在上級主管部門開展的活動中按照國家級、省級、州級、縣級、校級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團體競賽成績只計一次,同類名次每降低一個等次按照0.2分遞減。基礎分5分,加分10分封頂,獲獎證書及獲獎通報以2022年7月-2023年7月為準。
二、工作要求
1.選調對象的考核記分由所在學校組織人員負責,確保客觀公正,如有弄虛作假,嚴肅追究責任,經辦人2023年度年末考核不定等次。
2.選調對象任教有檢測科目的以檢測科目成績為依據記分,沒有任教檢測科目的以非考試科目記分細則記分為準。
3.全縣質量監測統一檢測科目的全縣農村學校平均成績由教科所提供2023年春季期末考試為依據,其他非統一檢測科目的成績由各校提供2023年春季期末自主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原始統計數據電子版和紙質版交基教股匯總后統一提供。
4.本次教師的考核成績必須在8月2日前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選調對象如對考核成績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提出異議,逾期均不受理。
龍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