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10人方案
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3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實施方案
為持續加強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學院2023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崗位名稱 |
崗位 代碼 |
聘用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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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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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 |
202301 |
10 |
專業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5周歲以下 |
符合《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人才標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50周歲。思政相關專業考生要求中共黨員。 |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符合學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建設和培育專業(智慧健康養老管理、城市設施智慧管理、人工智能工程技術、學前教育、城市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大數據會計、現代物流管理)需求的優先。
在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前提下,招聘對象還須滿足省委編辦《關于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編制周轉池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中的《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人才標準》(附件2)方能報考。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5周歲以下”為“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郵箱:zp cua.edu.cn。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24:00(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載填寫《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3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粘貼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須原件掃描成一個PDF文件,電子文件須以“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應聘(姓名)”命名。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二)資格復審
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或畢業就業推薦表等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但2023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或違紀違規等情況,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
每個崗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須經省委組織部同意,方可開展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學院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專業測試不收取費用。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職業發展規劃闡述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時間各15分鐘,共計30分鐘。職業發展規劃闡述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自我認知、職業認知、職業目標和實現路徑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試講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掌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方法與技能、教學效果以及儀表舉止等。規劃闡述和試講教材由報考人員提前自行準備。專業測試順序于專業測試當天抽簽確定。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專業測試通知書(均為原件)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測試。未按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專業測試成績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職業發展規劃闡述成績占40分,試講成績占60分。報考人員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專業測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專業測試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機關黨建網和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如遇同一崗位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相同時,以試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職業發展規劃闡述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專業測試考官組組成
專業測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六、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師德師風、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如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如遇同一崗位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相同時,以試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職業發展規劃闡述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學院依據引進公告規定和體檢、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學院網站和安徽機關黨建網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直機關工委審查后,報送省委組織部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八、引進人才待遇和管理
引進人員被錄用后,除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學院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外,還享受《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具體見附件3)規定的人才補貼、科研啟動經費等優厚待遇。學院同時按《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對引進人才進行管理。
九、組織領導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直機關工委的監督、指導下,由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按照人事考試規則和有關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省直機關工委機關紀委和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51-62516140、62516130;監督舉報電話:0551-62520300。
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2023年7月28日
1.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3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