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肇慶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4人公告
來源:廣寧縣人民政府
2023-08-01 16:02:46
2023年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廣寧縣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寧辦法〔2014〕4號)的規定,廣寧縣司法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4名,分別是廣寧縣司法局木格、螺崗、橫山、賓亨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各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行、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8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0日期間出生);
(六)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要求不限,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崗位請查閱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下載《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星期一)至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廣寧縣司法局四樓政工辦,聯系人:陳曉琪,聯系電話:0758—8836317。
4.報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廣寧縣司法局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證書及個人簡歷,除個人簡歷提交原件一份外,其他資料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資料經審核后原件退回,留復印件;
③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藍底彩照3張(其中1張考生自行粘貼到報名表,余下2張報名時交工作人員)。
5.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者須按公告和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②報考者須對報名時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由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主要審查報考者的基本條件、資格條件等。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虛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廣寧縣司法局發放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考試成績將在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
1.筆試。考生參加考試時應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缺一不可。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報考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筆試成績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中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對象,由廣寧縣司法局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和綜合評定。
四、人員聘用
(一)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上述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棄聘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三)聘用專職人民調解員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薪酬待遇
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薪酬待遇,按照《肇慶市專職人民調解員考核管理辦法》(肇司辦〔2021〕56號)規定標準及渠道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服從崗位安排和調劑,否則不予以聘用。
(二)報考人員填寫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并及時留意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相關公告。
(三)請報考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佩戴口罩。
(四)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58-8836317;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58-8668962。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廣寧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
廣寧縣司法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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