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通遼奈曼旗人才引進17人公告
來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2023-08-02 14:48:28
奈曼旗2023年度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奈曼旗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結合用人單位工作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列編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7名。其中,旗直事業單位計劃引進人才8名,鄉鎮事業單位計劃引進人才4名,衛健系統引進5名(詳見附件)。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和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本科畢業生需符合國家教育部公布的“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名單(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均可),研究生要求學歷學位證俱全,且高等教育階段起始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建設學科本科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國(境)外留學歸國碩士、博士研究生專業名稱須與國內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并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7.2023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報名開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所列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奈曼旗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網站(https://sign.naimanyun.cn)進行報名。報名時需使用電腦報名,不能使用移動端設備報名。本次報名不收取費用。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8:30-- 11日16:00
3.本次報名不設開考比例。根據報名及資格初審通過人數確定考試形式(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報名不計算在報名人數之內)。報名合格人數和崗位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無需參加筆試;超過3:1的(不含),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測評。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報名直接進入考察環節。對無人報考的崗位和報名人數小于引進計劃數的崗位予以核減,核減情況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布。
4.應聘人員須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報名符合條件的,審核通過;不符合條件的,提示理由,核對后提交再次進入初審環節。
5.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嚴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復報名,對于重復報名導致系統信息不能確認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筆試
1.報名人數與崗位數比例超過3:1(不含)的應聘人員,需參加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數比例在3:1(不含)以下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筆試科目為兩科,滿分各100分。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權重比例各占50%。筆試結束后成績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試卷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三)資格復審
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各崗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的,以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同一崗位末位成績相同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已報名成功,無需筆試但需要參加面試的人員,一并參加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023年應屆畢業生,尚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
2.現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的,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組要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
無符合條件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實行等額考察。有符合條件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實行差額考察,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評估組,出具書面評估意見,主管部門(用人單位)根據評估結果,黨委(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選,報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通知下發前被錄取為全日制高校學生(已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列編聘用或錄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體檢
體檢由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階段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階段發現問題且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發現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辦理聘用手續
1.備案。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引進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人社部門備案。
2.試用期。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務期。最低服務期限5年,引進人才單位應在聘用合同中約定年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4.取消資格情形。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引進待遇
(一)事業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30萬元。
(二)本科或碩士階段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500院校的留學歸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15萬元。
(三)學歷學位證俱全的碩士研究生(留學歸國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具有經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與用人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的,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稅后)5萬元。
五、其他事項
(一)本年度人才引進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空缺崗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最多遞補三次。公示結束無異議之后,辦理手續和試用期等階段不予遞補。
(二)本年度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進中未盡事宜以及引進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由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處理,有關信息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發布。
(四)本公告由奈曼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5--4213400
工作日時間:8:30-12:00 14:30-17:30
奈曼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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