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來源:玉溪人才網
2023-08-03 10:21:40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玉溪市人民檢察院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名,招聘計劃詳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2023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
3.年齡在18 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
7.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崗位設置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和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ww.yxrc.cn)、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http://baoming.ynexam.com/)等媒體上發布。
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08月03日-2023年08月0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現場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彩虹路59號2幢507室,聯系方式:羅老師,電話:18787730391;何老師,電話:18088917771);
報名及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交《崗位報名表》(A4紙打印并貼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有學位的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查詢下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相關專業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現場驗原件,提交復印件)。
(2)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08月03日-2023年08月09日17:30止;
報名人員在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http://baoming.ynexam.com/),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流程:登錄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考生注冊→設置密碼→登錄系統→選擇考試一填報職位一報考信息→上傳照片、相關資料→資格審查→網絡繳費→打印準考證;
網絡報名必需上傳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有學位的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查詢下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相關專業證書、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張。
2、報名考試費: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每人自愿交報名考試費50元,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的,費用不予退還。
3、網絡繳費:資格初審通過后,逾期未完成繳費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審核通過且繳費人員須在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http://baoming.ynexam.com/),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招聘期間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未關注網絡公告或未按時打印準考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表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請報名人員務必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條件要求報名。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簡歷及相關證件證書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一律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注意事項:
1.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查;
4.報名時需提交所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當場審驗后退還本人,收取復印件。
(四)組織考試
采取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則取消本次崗位招聘;崗位技能測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則按照參加筆試人員組織進行;若面試人數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則按照參加崗位技能測試人員組織進行。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務等內容,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布。
2、崗位技能測試: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看打和聽打等基礎應用能力。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若出現放棄的情形,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
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布。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不低于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若出現放棄的情形,按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屆時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發布。
(五)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3:3:4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考察
考察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聘用制書記員名單,并在“玉溪人才網”、“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不合格情況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將進入面試未被聘用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該崗位的遞補候選人,如本崗位出現空缺時,從當次招聘至下次招聘前,可從遞補候選人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四、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
五、招聘紀律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入職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禁考等相應處罰。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玉溪人才網,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通訊未達或聯絡不上等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若查實報名信息虛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在招聘過程中,凡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877-2696020。
(六)本公告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設置表》。
附件:
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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