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洛陽市汝陽縣鄉鎮事業單位選聘50人方案
2023年汝陽縣公開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精神,為加強鄉鎮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聘我縣正式在編的差額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工作人員,“減縣補鄉”充實到鄉鎮工作。具體選聘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深化鄉鎮管理機制改革的重要精神,引導縣直單位優秀人才向鄉鎮流動,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本次選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2023年汝陽縣公開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縣委辦、政府辦、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紀委監委、縣人社局、縣審計局,具體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配合,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三、選聘計劃
選聘鄉鎮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人員50名(城關鎮25名,內埠鎮9名,小店鎮8名,蔡店鄉8名)。
四、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我縣差額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醫院除外)。
(二)選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身體素質、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選聘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限制:男性48周歲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3.有參與非法集資、非法上訪、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等違規、違紀不良記錄的;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
五、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8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需本人到達現場提交資料。
4.攜帶資料:(1)《2023年汝陽縣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2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5)單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原件(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結果明細表)及復印件1份;(6)查檔證明(證實檔案年齡)1份。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6.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和排名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8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鄉村振興、汝陽縣情等相關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聘計劃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照筆試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作弊或缺考,不得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聘計劃1: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因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察
1.按照擬選聘職位人數1∶1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擬選聘單位組織負責。各單位派出兩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聘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棄考察資格形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于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按選聘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公示人員。經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復核確認后進行公示,擬選聘人員在洛陽人才網縣區快訊及報名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選崗
擬選聘人員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鄉鎮。在選崗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考察和選崗環節,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遇特殊情況,由公開選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選聘工作人員管理和待遇
1.試用期限。選聘人員工作試用期為一年。
2.待遇。選聘人員在選聘單位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待遇由縣財政負擔,正式聘用到全供事業單位后,享受全供事業單位待遇。自到鄉鎮工作之月起,以前拖欠的工資、社保等仍由原單位負責解決。
3.考核聘用辦法。選聘人員試用期的考核由用人單位實施。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
4.服務期限要求。選聘人員5年內(含試用期1年)不得辦理調動、借調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聘崗位、選聘計劃、選聘條件、選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結果,同時邀請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調紀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處理。其他未盡事宜,由汝陽縣公開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68236561(縣人社局考試中心)
附件:2023年汝陽縣公開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汝陽縣公開選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