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麗水縉云縣民政局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公告
2023年縉云縣民政局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進一步充實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養(yǎng)老專干,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縉云縣民政局計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4名,具體如下:
序號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性別 |
年齡 |
專業(yè) |
備注 |
1 |
崗位1 |
2 |
本科及以上 |
男 |
18-35周歲 |
不限 |
工作地點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2 |
崗位2 |
2 |
本科及以上 |
女 |
18-35周歲 |
不限 |
工作地點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二、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正直誠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所從事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縉云縣戶籍或縉云縣生源(以2023年8月12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五)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7年8月12日至2005年8月12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8月12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3年8月12日8時30分—12時、15時—18時。
地點:縉云縣民政局三樓會議室(五云街道溪濱北路36號)。
報考人員應提供《2023年縉云縣民政局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報名登記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信息注冊備案表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免冠近照(背面寫上姓名)2張。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需隨帶委托書(附件2)、代報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報名人數來確定。報名人數不足1:5(含1:5)的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超過1:5的需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 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1)筆試。筆試總分100分,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2)面試。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面試。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面試開始前48小時內不再進行遞補。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錄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說明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或在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需要遞補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用工,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遞補
本次考試總成績保留至下一次養(yǎng)老專干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期間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如遇養(yǎng)老專干解除合同等情況,可在本次考試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崗位1和崗位2合并排序)。
四、其他事項
(1)截至2023年8月12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2)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縉云縣民政局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lián)系電話:0578-3016927。
本公告由縉云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縉云縣民政局0578-3016927
舉報受理單位:
縉云縣民政局0578- 3016927
縉云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六紀檢監(jiān)察組0578-3311225
附件1:2023年縉云縣民政局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養(yǎng)老專干報名登記表.doc
縉云縣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