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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貴州黔東南州黎平縣遴選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41人方案

來源:黎平縣人民政府 2023-08-07 12:01:32

黎平縣 2023 年公開遴選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施方案

 

為解決城區學校教師不足,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增強教育活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按照《中共黎平縣委組織部 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黎平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黎平組通〔2020〕92號)文件規定,根據城區教育教學工作實際需要,擬面向省內中小學、幼兒園遴選一批教師,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遴選工作組織領導

為保證遴選工作順利高效進行,成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肖 寒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副組長:朱伶霞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單茜茜 縣人民政府副鄉級督查專員

楊明偉 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縣教科局局長
周明鋒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寧國川 縣委編辦主任

曾凡皓 縣財政局三級主任科員(主持工作)

石昌明 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組長

徐業魁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成 員:羅安香 縣教科局正鄉級督學

張 銘 縣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主任

吳興勤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楊勝斌 縣委編辦副主任

龔武星 縣財政局副局長

吳良斌 縣衛生健康促進中心主任

章海峰 縣教科局副局長

張芳宗 縣教科局副局長

劉光文 縣教科局副局長

鐘聲普 縣教科局副鄉級督學

相關中小學、幼兒園主要負責人

本次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科局,張銘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具體負責遴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遴選原則

(一)堅持編制控制原則。根據事業發展規劃、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按照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數額和年度用編計劃數,原則上實行空編遴選(無空編和年內無退休人員的不能遴選)。

(二)堅持均衡配置原則。教師遴選必須本著有利于教師資源配置合理、學科結構合理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遴選原則。遴選工作在縣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做到“三公開一監督”即遴選信息公開、遴選過程公開、遴選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

(四)堅持以業績為主原則。對服從安排、業績突出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適當予以優先選用。

三、遴選職位及名額

(一)面向縣內遴選職位(31名)

中職數學1名,中職英語1名,中職歷史1名,中職體育1名,初中語文1名,初中數學1名,初中英語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學4名,小學英語2名,小學體育1名,小學美術1名,小學道德與法治2名,幼兒園4名,物理教研員1名(見附件1)。

(二)面向縣外省內遴選職位(10名)

初中英語3名,初中語文1名,小學語文2名,小學數學3名,幼兒園1名。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1.縣內職位參加遴選對象

⑴中小學(含中職學校)、幼兒園職位:縣內各鄉鎮(街道)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在冊專任教師。

⑵縣教育科學研究所職位: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在冊專任教師。

2.縣外省內職位參加遴選對象

縣外省內正式在職在編教師。

(二)遴選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富有教育情懷,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關愛學生,嚴于律己,遵紀守法。

4.綜合素質好,身心健康,能夠勝任遴選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面向縣外省內遴選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中小學高級教師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以下。

6.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遴選中職學校教師須具有國家認可的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相應專業中職或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遴選初級中學教師須具有國家認可的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相應專業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遴選小學教師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相應專業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遴選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遴選縣教育科學研究所的,須具有國家認可的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相應專業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7.在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被評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8.具備擬遴選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遴選業績條件

1.縣內參加遴選的教師,近3年(2021—2022年)所任學科教學成績達到以下標準:

⑴參加初級中學遴選的教師,所教學科依據全州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或教學質量監測成績認定,所教學科班級平均分或及格率至少有1年達到或超過縣平均水平。

⑵參加小學遴選的教師,所教學科依據全州教學質量監測成績認定,鄉鎮(街道)中心小學教師所教學科有班級平均分或及格率有1年達到縣平均水平及以上,村小、教學點教師所教學科有班級平均分或及格率至少有1年達到達到或超本鄉鎮(街道)平均水平。

⑶非統考學科和遴選幼兒園的教師,近3年年終量化考核分值至少有1年達到中上水平的可以報考遴選相應學科和職位。

⑷因承擔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的鄉鎮中心小學校長、工作人員及交流到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子女安置學校任非教學工作人員,未取得教學成績的,由縣教育主管部門出示相關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參加遴選。

⑸音、體、美、信息技術非統考學科的教師參加縣級及以上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獲三等獎以上,或個人參加縣級及以上集體活動獲三等獎以上,或輔導學生獲得縣集體二等獎以上的均可參加遴選。

⑹參加縣教育科學研究所遴選的教師,要求45歲周歲以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任教以來,相應學科獲州級教學質量獎1次以上,或獲縣級教學質量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以上;

②相應學科獲縣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或州級二等獎以上,或擔任過縣優質課競賽評委,或參與過中考命題;

③主持完成相應學科縣級課題1項及以上,或參與完成相應學科州或省級課題及以上;至少有1篇相應學科論文在省、州獲獎或在正規刊物發表。

2.縣外省內參加遴選的教師,不作業績要求。

五、限制條件

(一)縣內參加遴選的教師,各學校在保證本校各學科教師滿足的前提下,推薦參加遴選。對有多人申請參加遴選的,根據本校在職在編教師總數和學科結構情況推薦參加遴選,人數不得超過本校在職在編教師總數的10%;對有多人符合條件的學校,按學校近1年綜合考核量化評比名次從高分到低分推薦參加遴選,同時需持經所在學校校長、當地黨委政府簽字同意的報考名表,方可報考參加遴選。縣外省內參加遴選的教師,需持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名。

(二)參加遴選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小學和幼兒園學段的教師只能參加相應學段職位的遴選,初中學段教師可參加初中學段、職校和縣教育科學研究所職位的遴選,高中教師只能參加縣教育科學研究所職位的遴選。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

3.近一年內參與或受過新型網絡詐騙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所帶班級學生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6.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

7.提供虛假證據、證明材料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參與遴選的。

六、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和黎平縣教育系統內部工作群中發布遴選工作實施方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擬定2023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2天。

2.報名地點:縣教科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855-6222377。

3.報名材料

(1)《黎平縣2023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報名表》1份。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需審核原件)。

(3)面向縣外省內遴選職位的,需要遞交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1份(需審核原件)。

(4)本人近期標準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1份(需審核原件)。

(6)面向縣外省內遴選職位需提供報考證明。

4.資格審查

(1)縣教科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遴選。如有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2)縣紀委監委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遴選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發現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考試。

(三)遴選方法

遴選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進行。筆試和面試內容:遴選幼兒園教師為學前教育階段的綜合基礎知識、教學技能,遴選小學教師為小學階段的相關學科基礎知識、教學技能,遴選初中教師為初中階段的相關學科基礎知識、教學技能,遴選中職教師為中職階段的相關學科基礎知識、教學技能,遴選縣教科所教研員為中學階段相關學科基礎知識、教學技能。筆試和面試命題均由縣教科局組織分學科自主命題。

1.筆試(100分)

(1)筆試時間: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2)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3年8月13日8:30-17:30領取準考證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逾期未領的作棄權處理。

(3)評卷:筆試結束,由命題人員進行評卷。

(4)縣內遴選職位采取以下辦法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一是筆試成績+獎勵性積分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獎勵性積分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可同時入圍面試。二是參加筆試人員不足3人,只要筆試成績+獎勵性積分超60分,全部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三是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成績+獎勵性積分都達不到60分的,取消該學科遴選計劃。

(5)縣外省內遴選職位采取以下辦法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一是筆試成績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可同時入圍面試。二是參加筆試人員不足3人,只要筆試成績超60分,全部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三是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成績都達不到60分的,取消該學科遴選計劃。

(6)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信息將公布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和黎平縣教育系統內部工作群中。

2.面試(100分)

(1)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2023年8月17日8:30-17:30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面試準考證及遴選人員面試須知,逾期未領的作棄權處理。

(2)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總成績排名。

3.縣內遴選職位的獎勵性積分為近5年(2018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內取得的積分,獎勵性積分由表彰獎勵積分、工齡積分、教學科研積分三部分組成,同一獎項以最高級別獎積分,累計不超過5分。此項積分由本人申報,在8月10日前,將《黎平縣2023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積分申報表》(附件3)和經學校及相關單位審核蓋章后,連同印證材料復印件一并上交到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積分。逾期申請的,不再受理。縣外省內遴選職位不加獎勵性積分。

表彰獎勵積分:①獲得黨委、政府表彰(揚)或授予專家稱號的,依次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積2.5分、2分、1.5分、1分;②獲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揚)的,依次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積2分、1.5分、1分、0.5分;③獲骨干教師稱號(必須提供文件依據)的,按省、州、縣級分別加1.5分、1分、0.5分。

工齡積分:在鄉鎮累計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的加1分;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加1.5分;20年以上的加2分。

教學科研積分:①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優質課活動中獲得縣級一等獎及州級二等獎加1分,州級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加1.5分,省級一等獎加2分(“一師一優課”獲獎按降低一個等級計算,遠程教育課堂實錄按上述類別分值減半計算);②開展教育教學課題實驗已結題的前三名參與人按省、州、縣級分別加1.5分、1分、0.5分,主持人在參與人基礎上分別加0.5分(提交課題結題證明材料,由縣教科局教育科學研究所予以認定并簽字蓋章),子課題按降低一個等次計算。

(四)綜合成績計算及入圍體檢人員的確定

1.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

①縣內遴選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獎勵性積分+面試成績×50%。

②縣外省內遴選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入圍體檢人員確定。縣內遴選職位按學科職位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后兩位數),則按近3年教學質量監測的平均分來確定;非統考學科和幼兒園教師,則按近3年綜合考核量化平均分來確定。縣外省內遴選職位按學科職位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后兩位數),按筆試成績排位高的入圍體檢,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近3年教學質量監測的平均分來確定,教學質量監測的平均分由所在縣負責教學質量監測部門提供。

3.總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入圍體檢,某職位無人達到70分的取消該職位遴選。

(五)考察

由縣教科局和用人學校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經考察不合格的,根據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遴選人員的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名單,并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遴選的,取消參加本次遴選資格。

(七)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其本人填寫《干部調動申請審批表》《黎平縣使用編制審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相關原則,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八、其他事項

1.職位聘任。按照省人社廳、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各學校新補充教師,對已取得高、中級教師職稱,在調入學校無對應空崗的前提下,在該聘期內降低職位等級進行聘用。

2.遴選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

3.本《方案》由縣中小學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855—6222377(縣教科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855—6221525(縣教科局辦公室)

附件1:黎平縣2023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職位一覽表.xlsx

附件2:黎平縣2023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報名表.xlsx

附件3:黎平縣2023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積分申請表.xlsx

附件4:同意報考證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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