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市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招聘消防文員公告
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關于公開招聘消防文員的公告
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有效緩解消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現狀。經報請張掖市消防救援支隊同意,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消防文員5名,其中防火崗位消防文員1名,宣傳崗位消防文員1名,火災調查崗位消防文員2名(限男性),專職采購崗位消防文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熱愛且自愿從事消防工作,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單位領導及工作安排;
6.具有民樂縣戶籍和民樂生源,或者在民樂縣居住滿一年以上。因婚姻關系已領取結婚證,一方為民樂戶籍或民樂生源,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5.被軍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6.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或專職隊員招聘培訓中退回的;
7.曾因違法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有傷殘等級評定記錄的;
11.有嚴重傷病醫療記錄的;
12.有常年上訪、纏訪、鬧訪記錄或被當地公安部門列為非正常上訪人員的;
13.其他不適合崗位工作的。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先招錄
1.退役軍人、退出的消防救援人員、軍人子女、配偶和見義勇為積極分子;
2.新聞傳播、數字媒體、信息通信以及文學類畢業生;
3.具有車輛駕駛證、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崗位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為22周歲(2001年7月31日之前出生)至28周歲(199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和心理健康,身體外觀正常,無精神疾病史,無遺傳、慢性或傳染性疾病,符合部隊《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雙側矯正視力達到4.8以上。無殘疾、紋身、疤痕等特殊印記,無肢體功能障礙,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防火崗熟悉各類辦公軟件,工作細致、責任心強;宣傳崗位具有中文、新聞、電視編導和新媒體以及攝影、攝像、動畫制作、美術設計等相關專業;火災事故調查崗熟悉CAD、PS、PPT等辦公軟件操作(限男性);專職采購崗熟悉采購流程,保密性強,具備良好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強。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經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測試考核、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和人選確定等程序,根據公布的錄用名額數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用。
(一)發布公告
通過民樂門戶網站(www.gsml.gov.cn)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至8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三樓政工辦公室。
3.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持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查詢打印)、個人征信報告、專業資格證、《退役證》、駕駛證等有關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應聘人員保證提交的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報考崗位公告條件,對提供不實信息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應聘資格。涉及違紀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4.資格初審:根據現場報名審核情況,通過郵箱、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條件報名人員進行測試考核。
(三)測試考核
1.體能測試
擬定于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在民樂縣思源實驗學校體育場進行。初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招錄體能測試及標準》實施,按照《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文員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附件2)執行。參加測試人員自帶運動服、運動鞋。
測試項目:男子為15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5*10(米)往返跑3項;女子為800米跑、屈腿仰臥起坐、跳繩3項。
2.筆試
筆試擬定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進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總分設定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以及公文寫作。
3.面試
(1)報考人員根據測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當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3時,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降低面試人員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辦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身體形態、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和業務能力等內容。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進行現場百分制考核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面試考生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4.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體能成績×3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體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四)體格檢查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應征入伍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經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格檢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支付。
(五)政治審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主要包括本人現實表現、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如發現本人有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被治安管理處罰、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員由于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立案的,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不予聘用。有酒駕、醉駕及嚴重交通肇事行為的,不予聘用。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曾被消防救援隊伍辭退開除人員,不予聘用。
(六)人員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七)人員聘用及工資待遇
1.擬聘用人員由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統一組織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培訓期計入合同年限,初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培訓不合格或業務能力無法勝任崗位者,取消聘用資格。勞動合同期滿后,由消防救援大隊根據日常考核和現實表現決定是否續簽。
2.此次招聘的消防文員為合同制,不占用縣消防救援大隊編制,不具有公職人員身份。
3.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4.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張掖市消防隊伍經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執行。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生育假、護理假等福利待遇,統一配發服裝。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4.所有報考人員在報名、體檢、考試等過程中,盡可能減少陪同人員,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覺遵守相關工作秩序。對不服從管理的,除現場取消報考人員相關資格外,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張掖市消防救援支隊紀委 0936-5998615
咨詢電話: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 0936-4338119
(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民樂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