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臨沂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回引公告
來源:費縣人民政府
2023-08-11 09:34:02
2023年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回引公告
為吸引集聚費縣籍在外教師回歸家鄉,進一步健全我縣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著力建設結構合理、業務精湛、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推動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開展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回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
費縣籍或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費縣長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費縣常住戶口的縣外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
(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且獲得過至少1項縣級及以上綜合榮譽或教學類榮譽稱號;
6.工作試用期滿且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7.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8.現工作單位及當地教育、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同意調出。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回引人員須填寫《2023年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回引申請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費縣籍的,還須再提供結婚證及相應的戶籍材料)等材料,遞交至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2.資格審查。費縣教育和體育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不符合回引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確定人選。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須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20日18:00完成申報(逾期不再受理)。我縣將根據回引計劃、學科需求及申報人員的學歷、教學年限、教學業績等情況,經組織考察、檔案審核后,確定回引人選。
4.確定崗位。崗位確定辦法為:(1)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空缺情況,將所有回引人員安排到我縣對應學段任教;(2)屬于在異地鄉鎮(街道)學校(初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的,回引到我縣鄉鎮相應學段學校任教;(3)屬于在異地縣(區)直學校任教的,回引到我縣縣直相應學段學校任教。
三、其他
1.在實施費縣籍異地優秀教師回引工作過程中,對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一律取消回引資格。
2.回引人員在費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咨詢電話:0539—5682012。
中共費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費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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