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萍鄉市公安局招聘輔警61人公告
2023年萍鄉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求,萍鄉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輔警61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萍鄉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各招聘崗位年齡以對應職位年齡要求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考勤務輔警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其中,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報考;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包括: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員報考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首個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全省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崗前培訓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2日09:00至8月19日18:00。
2.報名步驟
(1)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電腦登錄萍鄉人事考試網(http://0799.jxpta.com),按提示流程操作,據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等,進行誠信報名。
(2)實行網上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網上報名通過后可進行繳費。于2023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8:00期間進行網上繳納筆試費,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7〕340號文件規定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4)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經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9:30在萍鄉人事考試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內容:《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基礎知識》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關常識內容。本次考試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2023年8月26日9:00-11:00,具體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4.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相應比例確定第一批擬入闈資格審查人員(招聘計劃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6-10人的崗位按1:2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
5.崗位調劑。對入闈資格審查人數不足的崗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第一批未入闈資格審查的人員,如符合調劑崗位的資格條件,可在報名系統自愿重新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后,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調劑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并在網上公布。經崗位調劑后仍不足的,則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入闈人員。
6.涉毒信息數據比對:對入闈人員進行涉毒吸毒信息比對,一經確認為涉毒吸毒人員,取消進入資格審查環節。
(三)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報名表(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下載打印本人《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優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經遞補后,仍未達到擬入闈資格審查規定的比例時,則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屆時以電話通知遞補入闈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再另行發布公告,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無法接通等原因產生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體能測試
1.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試。勤務輔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科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三項;文職輔警采取勤務輔警科目“三選二”的模式自主選擇,兩項合格的視為通過體能測評。體能測試采用達標制,體測合格標準如下:
2.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應主動放棄測試。
3.入闈體能測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后續面試環節,因體能測試不合格及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員中遞補1次,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體能測評。
(五)面試
1.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3.修正系數
同一職位不同面試分組的,參照公務員面試相應標準,引入修正系數計算面試最終得分。修正系數=同一職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平均分。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 考場修正系數保留小數點后7位數,第8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修正系數計算時需去除面試成績異常數據(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響修正系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綜合總成績計算方式: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最終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原則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定的優先招聘條件,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六)體檢
依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文職輔警應符合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勤務輔警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政治審查有關規定,對考生開展政審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缺額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政審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萍鄉市公安局黨委批準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如公示期間收到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線索,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薪酬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六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統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四、工作要求
(一)實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嚴把審查關口。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嚴格招聘紀律。在招聘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799-6776755(市公安局人事處)
考務咨詢電話:0799-6791980(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18870580351(市公安局機關紀委)
附件:1.2023年萍鄉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2.2023年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doc
萍鄉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