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非編校聘輔導員公告
2023年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非編校聘輔導員公告
因學校輔導員工作崗位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校聘輔導員3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3.符合崗位實際需求的其他相關條件。
4.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條件要求 |
備注 |
輔導員 |
3(男女不限) |
不限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1.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本科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歷;3.本科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優秀畢業生。 |
中共黨員 |
該崗位需入住學生 宿舍 |
三、信息發布
本方案在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8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非編校聘輔導員崗位報名表》《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非編校聘輔導員崗位匯總表》(見附件1、附件2),發送至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郵箱rsc2021@fjys.edu.cn進行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初審:報考者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8月29日8:30至8月30日16:30。我校將于2023年8月31日12:00前在學校網站公布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領取準考證:報考者需關注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的通知,2023年9月1日8:30至14:00,均可前往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不予參加考試。
五、考試
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時間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17:00,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筆試合格線為6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筆試成績公布時間、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在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查
1.資格復審:面試前,學校依照發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復審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全過程)。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
(1)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頁面);
(3)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5)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并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從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三)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分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批準后,在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間無群眾反饋意見的,我校與擬聘人員簽訂校聘人員勞動合同。聘期內工資待遇參照我校專技編外同類人員標準。
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長安路89號
郵編:350007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1-88064912
十、監督
校紀委辦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0591-83457935(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委辦)
附件:
1.《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非編校聘輔導員崗位報名表》 |
2.《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非編校聘輔導員崗位匯總表》 |
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