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公安局招聘警輔28人公告
平和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公安機關基層警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根據《福建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平和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及時補充全縣公安機關基層單位警力空缺。現將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設置
本次公開招聘輔警28名,具體招聘崗位如下: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三十五周歲以下;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特殊崗位和邊遠山區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要求(入職后四年內必須取得大專以上學歷);
5.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輔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3.退役軍人;
4.警察類院校或者政法類專業的畢業生;
5.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其他優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國家和福建省規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2.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應聘人員通過識別下方二維碼填寫本人基本信息。應聘人員應按照應聘條件如實申報相關信息,提交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面,個人不如實提交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如遇線上申報不成功,請聯系15260032110(陳警官)。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范圍為黨的二十大精神、保密知識、公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男子組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00米 | ≤4'35″ | ≤4'45″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女子組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800米 | ≤4'30″ | ≤4'40″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體能測試成績計算辦法:兩個項目均合格的,體能測試為合格;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的,體能測試即為不合格。
注:1.“10米×4往返跑”當場測試不超過3次,“男子組1000米跑”“女子組800米跑”當場只測試1次;2.參加體能測試前,應聘人員應確認自己身體狀況能夠適應劇烈運動。
(四)面試
1.按崗位招聘計劃的3倍比例,從通過體能測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參加面試人選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同進入面試。參加筆試人數不足崗位招聘計劃3倍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是以問答的方式了解應聘人員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情況,重點測試應聘人員能否勝任輔警崗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須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退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其中戶口簿復印戶主和本人資料頁,原件核對后退還。(2)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3)無失信被執行情況證明(自行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查詢結果用A4紙打印并簽字)。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及考察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數量未達招聘計劃數時,從服從崗位調劑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進入體檢。
2.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應聘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職位要求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察,發現存在“不得報考”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決定是否聘用。
(八)遞補
招聘過程中,若因體檢不合格、考察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應聘出現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或調劑。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和提交真實信息及材料。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理論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應聘人員應確保通訊暢通,錯過有關通知責任自負,須按要求加入有關微信群,方便招聘單位通知聯系。
4.進入面試、體測、體檢、政審、聘用環節后,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放棄的,兩年內不得報考平和縣公安局輔警。
5.未盡事宜以平和縣公安局解釋為準,聯系人:見原文。
平和縣公安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