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招聘15人公告
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學科建設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醫院自主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守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4.年齡45周歲以下指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
5.符合《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7.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8.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現役軍人;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個崗位15人,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采取面試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8月18日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http://www.nyfy.com.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 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8日8:00至9月1日18: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進行,應聘者訪問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網(http://www.nyfy.com.cn/),點擊首頁“人才招聘”后進行報名。
應聘者請務必按照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3.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將通過網站公布、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告知初審結果。
4.資格復審。擬定于2023年9月初(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進行。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委派監督員1名全程監督資格復審工作。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資格審核表一式兩份,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查原件留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5.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個工作日。
(三)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臨床技能綜合培訓中心(以具體通知為準)。
3.面試方式:
面試由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根據醫院實際和崗位需要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4.其他:采取面試方式招聘的崗位,如應聘人數較多,可通過增加筆試的方式進一步確定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同一崗位符合條件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采取面試方式招聘的崗位,成績相同的,由我院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進入體檢的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工作由紀檢監察人員進行全程監督。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組織人事處負責,主要通過查閱應聘者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2.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
1.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審核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
(一)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制作也不提供筆試、面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情形者被取消應聘資格。
(四)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咨詢與監督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951-6744384、674350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王老師、魯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
0951-6980035(寧夏醫科大學監察室)
0951-6744560(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室)
附件【附件1:2023年下半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
自主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