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市總工會面向社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5人公告
蕪湖市總工會面向社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蕪湖市人才發展集團受蕪湖市總工會委托,面向社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方式
招聘各環節刊登網站:
蕪湖市總工會網站(http://zgh.wh.cn/)
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發布。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報名、筆試、面試工作由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資格審核、體檢、政審考察工作由蕪湖市總工會組織。
三、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5名。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規違紀行為;
4.服務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0周歲及以下”為“1982年8月31日(含)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報名(網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頁面右上角“去報名”。請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手機端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
2.統一報名時間:2023年8月21日8:00至8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用人單位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9日17:00期間對報考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審查未通過的,只可修改或補充相關報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崗位提交1次,不得更換崗位,限在8月28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將不再受理。
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①單位開具的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的證明;②工作證明同期的社保或公積金或醫保繳費證明。
屬全日制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其中: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4.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30日12:00前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5.筆試準考證下載。考生完成網上筆試費用繳納后,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布。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考生自行下載的筆試準考證中詳細說明。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主要包括政治、經濟、人文、法律、公文處理等常識及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勞動合同法等工會相關知識等。其中工會相關知識占50%。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4)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公布及查詢方法將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2.資格復審
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資格復審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布。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3.面試
(1)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需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進行參加面試確認并按規定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請及時關注。
(2)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3)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4.匯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上述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符合崗位中優先條件的,優先進入體檢環節(需在資格審核環節提供符合優先條件的證明材料),同等條件下,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環節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1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總工會(http://zgh.wh.cn/)、蕪湖人才網(https://www.ahwhrcw.cn)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紀檢部門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其中2023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省總文件規定及《蕪湖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招聘人員由市總工會和用人單位雙重管理,具體管理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職責進行管理。
具體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六、工資待遇
一經聘用,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按照《蕪湖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理(試行)》規定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進行確定,并由所在縣市區工會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七、紀律要求
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3.本單位對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負保密責任,已提交的相關應聘材料概不退換。
咨詢電話:
0553-3864295
0553-3991379
監督電話:
0553-3850779
系統操作問題技術支持:
0553-3991818
蕪湖市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