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來源:群島新區公共招聘網
2023-08-23 13:30:27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舟山市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普委辦〔2019〕152號)、《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使用流程的通知》(舟普編辦〔2020〕5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性質
1.招聘崗位及人數:書記員2名。
2.聘用性質:合同制工作人員(編外用工)。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擇優錄取。
三、招聘條件
(一)書記員崗位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3.舟山戶籍或舟山生源。舟山戶籍以2023年9月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4.性別不限,年齡18-35周歲(即1988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間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6.能熟練運用打字和其他計算機技能,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
7.專業不限,法律專業或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17:30止。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者應如實填寫《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要求報送word格式,填全個人簡歷、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將《報名表》連同下列報考材料掃描件一并打包(郵件統一為:普陀法院編外招聘+姓名)發至指定郵箱zhoushanptfy@163.com或郵寄至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政治部,通信地址:普陀區東港街道昌正街56號,聯系人:謝女士,聯系電話:0580-3819212。
1.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復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復印件)。
4.戶口簿(提供戶主頁和本人頁,掃描件/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考試人員,將以短信(電話)形式通知參加考試的時間和地點,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面試、錄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體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按要求進行入職職工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合格后,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員,由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3.待遇參照單位相關標準。
六、其他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對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或聘用資格者。
②在面試等過程中作弊者。
③有其它違紀情形者。
2.各招聘環節由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3.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580-3819212、3819132。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