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48人公告
來源: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8-29 09:24:43
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根據《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衛生人才實施辦法》《南太湖醫療衛生領軍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湖州市市級醫院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現將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共48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其他要求詳見《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含國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2023年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學生)。
2.報名應聘人員為博士研究生的,經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計劃的限制。
上述人員須于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學生須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需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2023年9月15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7年8月28日至2005年9月15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要求按浙人社發〔2013〕197號文件執行;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專業條件;
5.湖州市(含區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6.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結合《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期間有效。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家單位的一個崗位。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表(附件3)和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附件4),同時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印證材料掃描件。如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還需按要求另行提供相關證書證明等掃描件。請將報名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于規定時間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標題須注明“招聘單位+2023下半年衛生人才招聘”,壓縮包統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逾期未發送相關資料到指定電子郵箱的,視作放棄報名。為確保成功報名,應聘人員發送郵件后應及時和招聘單位電話確認。
(二)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并由主管部門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予以公示。
(三)考核
采取專業能力考核和結構化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專業能力考核。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崗位匹配度等要素??己嗽u分采取百分制,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進入后一考核環節。根據專業能力考核成績,以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結構化面試考核的名單,如實際考核合格人數不足3倍,以實際人數為準。專業能力考核由招聘單位實施并負責解釋。
2.結構化面試考核。旨在測評應聘人員的自我認知、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評分采取百分制,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為體檢對象。結構化面試考核由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實施并負責解釋。
專業能力考核占總成績的比重為40%,結構化面試考核占總成績的比重為60%,即總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40%+結構化面試考核成績×60%。依據考核總成績,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己司唧w安排另行通知。
(四)體檢
依據考核總成績,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鞓藴屎统绦騾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疾煲话阍诳疾鞂ο竺麊喂局掌?0天內完成。
(六)公示
根據考核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其他問題要反映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滿,如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有效期內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名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及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相關內容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期間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8月2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