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通職業大學招聘高層次人才16人公告
來源:南通職業大學
2023-08-30 13:07:10
2023年下半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通職業大學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匯、人文薈萃的江蘇省南通市,是一所經省政府、教育部批準設置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通職業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6人,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3年下半年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職業大學官網(https://www.ntvu.edu.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之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技崗位、博士研究生崗位的,可放寬至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放寬至1977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放寬至1972年8月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南通職業大學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南通職業大學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且學歷證書上的畢業專業與應聘專業相一致。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6.2024年4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7.依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方式
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報考人員報名后由南通職業大學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到報名截止日,初審結果在收到報名郵件一周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向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聯系方式:0513-81050836。陳述申辯時間為開始報名時間至11月1日下午16:00。
報名采用郵箱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連同以下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郵箱:ntzdrsc@163.com,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應聘人員每次限報一個崗位。
1.各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本科或碩士研究生階段專業有要求的,應提供本科或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條件中有黨員要求的,需提供黨員證明材料。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國內2023年畢業生和國內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畢業且能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的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等證明材料。
4.提供崗位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如發表論文、課題、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各崗位均為長期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即進入資格復審和考試程序。
2.自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之后,根據報名情況,自行組織考核。崗位招滿即止。
3.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告,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不得進入考試程序。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面試,面試由試講與答辯兩個環節組成,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試講與答辯成績均當場告知考生。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試講成績×60%+答辯成績×40%。
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總成績相同的,試講成績高者在前,如面試總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后,南通職業大學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等。
七、公示
南通職業大學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南通職業大學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通職業大學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八、聘用和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職業大學報送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為其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發放《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應在《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在規定期限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南通職業大學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②2023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九、招聘政策咨詢
南通職業大學人事處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3-81050836。
聯系人:曾老師,殷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3-81050809(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公室)
南通職業大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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