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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彭州市10家事業單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成都人事考試網 2023-08-31 11:40:02
  2023年度彭州市10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0名(詳見附件),其中,擬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5名。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詳見招聘崗位條件表。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在外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在外高校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聘人員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部分崗位的應聘資格條件
 
  報考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應征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截止9月8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二)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第一類系成都市組織選派彭州市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生機構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第二類系服務彭州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3.以上兩類人員志愿服務期滿且經彭州市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截止9月8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考核招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報考需要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條件要求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面試原件校驗時提供該段經歷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交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應聘人員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被舉報查實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按規定取消本次應聘資格或予以辭聘、清退。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9月4日-9月8日)
 
  1.網上報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2.網上繳費: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3.準考證打印:2023年9月19日至9月22日。
 
  4.筆試時間:擬于2023年9月23日。筆試時間如有變化,相關事宜將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網、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請及時關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試網”公眾號的招聘信息并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查看具體考試要求。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3年度彭州市10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門在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彭州市人社局:028-83883505)。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招考主管部門研究可放寬至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3年9月15日前通過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的《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于2023年10月17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查詢,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和名次排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閱。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上加分)。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考核招聘等優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據:1.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2.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關于進一步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意見》(成府規〔2022〕2號)規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崗教師”等基層項目人員分別按《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部門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9號)、《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發〔2021〕28號)等規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農村特設教師崗位計劃、基層衛生機構大學生支醫計劃人員)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實施新一輪成都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成人社發〔2023〕6號)規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及服務協議、相關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所在彭州市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所有辦理加分人員須在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內由本人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彭州市回龍西路18號彭州市政府第二辦公區8樓803辦公室),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由招考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3:1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并同時公布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和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址,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和領取《面試通知書》于筆試成績公布5天后進行。資格審查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1寸照片2張和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套(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收取復印件1套),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彭州市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退役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證明材料或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所在彭州市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錄)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相關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考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一次。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通過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應試要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不影響面試開考,空額名額不再遞補。面試結束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現場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同一招聘崗位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七、體檢
 
  招考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如筆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均相同,由招考主管部門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聘用)。
 
  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考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招考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應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進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應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職稱、考試成績、崗位排名、體檢考察結論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遞補一次。
 
  十、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在彭州市服務最低年限應不少于5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十一、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中共彭州市紀委彭州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28-83873331。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咨詢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28-83883505)、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028-83886260)。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技術支持電話:12333。
 
  十二、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和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考生只能選擇報考本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同時報考本公告內招聘單位和其它部門招聘單位崗位并繳納考務費的考生,只能選擇《準考證》中的一個崗位在考試當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只對當次參加考試的崗位有效。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特此提醒。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查詢網站: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engzhou.gov.cn)
 
  附件:2023年度彭州市10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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