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許昌市鄢陵縣招聘網格員60人公告
2023年鄢陵縣招聘網格員公告
為充實全縣社會治安維穩力量,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網格員分配至鄢陵縣公安局工作。為規范和完善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自愿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招聘人員戶籍所在地為鄢陵縣轄區或在鄢陵縣轄區有固定住所,招聘人員共計60名(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2.自愿從事網格員工作,樂于奉獻、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技術技能、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紀律觀念強,協調能力強,能保守工作秘密;
4.身高在170厘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嗜好,無口吃、重聽、無紋身、色盲和其他精神類、傳染性疾病;
5.年齡在18周歲(含)至30周歲(含)之間(出生日期在199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間);
6.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共青團團籍、在受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因吸毒、嫖娼、賭博受處罰的;
4.本人、家庭成員、直接撫養人或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有吸毒史或參加過邪教組織的、有被刑事處罰或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
5.因違紀違規被解聘或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6.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期間因違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網格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告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ling.gov.cn)發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鄢陵縣人社局南樓一樓大廳。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應聘者須填寫《2023年鄢陵縣網格員招聘報名表》,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相關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張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無違法違紀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登陸學信網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含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等方面內容。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1.筆試(滿分100分)。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熱點等方面內容。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逾期未參加筆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體能測試。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的優先),按照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達不到1:1.5的,全體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標準參考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應對自身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適宜參加體能測試進行認真考量,有相關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者請勿報考,以免發生意外。
(五)體檢
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達不到1:1.2的,全體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試行)》,體檢合格的,根據成績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政審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對心率、血壓等能當場告知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場申請復檢,經同意后及時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六)政審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政審人員(達不到1:1的,全體進行考察政審)。政審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相關標準實施,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將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結果經主管部門認定后,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遞補
此次按照上述程序招錄60名網格員后,對未被錄用人員建立1:1遞補儲備庫(即招聘60名,儲備60名)。根據后續日常工作流失人數,按照儲備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后的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動態保持縣公安局預算內使用人員滿額。遞補招錄程序按照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完成。
五、人員管理和薪酬標準
(一)本次招聘人員為鄢陵縣網格員,簽訂合同方式、薪酬待遇標準參照鄢陵縣公安機關現有警務輔助人員。
(二)本次招聘的網格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并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在崗期間,參照有關警務輔助人員的管理規定,由鄢陵縣公安局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等。
六、招聘組織形式
此次招聘由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鄢陵縣公安局聯合組織實施,考務工作由專業資質公司(第三方)承擔。
七、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鄢陵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八、其他說明
(一)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擬錄用在職人員須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具體情況視情而定。
鄢陵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咨詢電話:0374-7167256
鄢陵縣公安局咨詢電話:0374-7726516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鄢陵縣公安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