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9人公告
來源:梧州人才網
2023-09-01 10:42:29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9名,具體崗位如下:
(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3名;
(二)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5名;
(三)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2名;
(四)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6名;
(五)蒼梧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9名;
(六)岑溪市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12名;
(七)藤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5名;
(八)蒙山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7名。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三)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四)負責案件庭審、調查詢問、合議等環節的記錄工作;
(五)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交付印刷工作;
(六)負責跟蹤法律文書送達工作;
(七)負責案卷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
(二)公開公正原則;
(三)平等競爭原則;
(四)擇優聘用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為18-35周歲(在1988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聘用制書記員崗位采用網絡方式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廣西法院網,網址為:http://171.106.48.55:36993/。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6日18:00止。
請報名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有關說明,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梧州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報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將無法更改,請報考者認真仔細核對。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對報考者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審查,原則上在報考者上傳照片后2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查意見。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及時重新填報相關信息。報名截止后,填報系統同步關閉,請報考者注意及時查詢相關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
本次聘用制書記員崗位招聘在網上進行形式上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開展現場實質性資格審查。考生對本公告內容不清楚的,可撥打本公告所列相應咨詢電話咨詢。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二)考試及資格審查。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滿分 100分。
1.速錄技能測試。測試的形式為聽打,即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 10 分鐘。速錄技能測試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滿分為 100 分。打字速度60字/分鐘以上,準確率60%以上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才能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計劃人數比例控制在3:1 之內,技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速錄技能測試由市中院統一組織實施(統一命題、統一評分),在市中院設置考場,具體設置工作由市中院負責,具體速錄技能測試事項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招聘法院負責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面試當日,面試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組織。具體面試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考察。報考者體檢合格后,由招聘法院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根據工作實際,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根據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由各招聘法院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法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 年,設置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優秀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需按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水平,參照當地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核定。具體標準由各招錄法院研究確定。
七、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間如有聘用制書記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空缺的,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人員。
(二)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招聘崗位辦公地址:
梧州市長洲區新興三路67號(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室)
聯系電話:0774-2813739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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