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遴選公告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宜昌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發〔2017〕48號)精神,結合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23年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遴選涉及1個單位,1個崗位,共遴選1人。具體遴選單位、崗位及職數見《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遴選基本條件
(一)宜昌市所轄縣市區(含高新區,下同)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事業單位(公務員)工作經歷;
(七)具備遴選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崗位的具體遴選條件見《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單位不同意參加遴選的;
4.試用期內的新招聘工作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
通過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以下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打包發送到郵箱:346847293@qq.com。
(1)《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需本人在報名承諾處簽字);
(2)工作簡歷;
(3)身份證;
(4)學歷及學位證書;
(5)近期免冠登記電子照。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報名推薦表,報名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縣市區參加遴選人員需提交縣市區級組織、人社部門意見)。所選遴選單位須與現所在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公務員及參公管理不受此限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4.資格審查及其他:
(1)資格審查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嚴格按遴選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審核結果通過電子郵箱告知。
(2)在實施筆試前,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遴選崗位職數,取消遴選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筆試前通過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告。
5.準考證發放: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在確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后,將《筆試準考證》(電子版)發送到考生電子郵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過電話或短信告知考生。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和能力知識,筆試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
2.面試。
(1)根據《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遴選崗位職數,并及時在學校網站發布調整公告。
(2)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前在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當日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3.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告。
(四)考核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并在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告。考核工作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采取查閱個人檔案、民主座談、實地考核、征求意見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核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考生自愿放棄或考核不合格,可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時間、地點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調動
考核結束,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調人員。對擬調人員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報市人社局審核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對遴選考生和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次公開遴選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0717- 0717- 8853372 8853350(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電話);
舉報電話:0717- 8853805(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電話)。
附件:1.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2.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