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普洱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水務局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3-09-01 13:44:46
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水務局2023年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的通知》(墨政辦發〔2022〕55號)文件規定,為加強水利隊伍建設,按照《墨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縣水務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的批復》(墨人社復[2023]48號)2023年墨江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按需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3人)
墨江縣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專業技術崗位1人;
墨江縣水資源管理站:專業技術崗位1人;
墨江縣水土保持工作站:專業技術崗位1人。
三、公開選調范圍和對象
全縣15個鄉(鎮)在編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四、公開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水利事業,業務精湛,實績突出,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4.學歷:具有大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
5.年齡: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6.專業:水利類及相近專業或從事水利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7.含試用期在內鄉(鎮)服務年限滿 5 年(即:2018年9月6日前參加工作),“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間不計算為鄉(鎮)服務年限;
8.近三年年度履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同意按照選調單位崗位設置辦法、崗位結構比例、崗位空缺情況進行崗位聘用;
10.符合《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墨政辦發〔2022〕55號)有關規定。
(二)不符合報名情況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或期滿但影響使用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墨江縣水務局辦公室(政務服務中心11樓)。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附件2)1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參加工作及從事水務工作文件復印件或證明材料1份;(4)2021年以來個人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1份;
(5)考生廉潔自律情況證明材料1份;
(6)考生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證明材料1份;
(7)其他證明選調人員資格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
公開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達到1:2比例開考。
(三)筆試考試
1.筆試準備:通過委托具備命題資質的專門機構,采取封閉入闈命題異地制卷的方式準備筆試考題。
2.筆試方式和分值: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筆試內容:綜合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本次考試不提供復習資料,不指定教材,不舉辦培訓班。
4.筆試時間:2023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5.筆試地點:墨江縣水務局11樓大會議室。
6.筆試成績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在墨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組織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與考察人選數1:2的比例確定,并進行考察;未達到1:2的,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身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實行百分制量化評分。
組織考察需提交材料:
(1)考察對象信息采集表(附件3)1份;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工作期間受處分處理文件復印件1份;
(4)現任崗位聘用協議復印件1份;
(5)工作業績、論文、論著等工作能力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1份(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6)考生認為對組織考察有幫助的其它材料。
(五)公開選調總成績
公開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70%+組織考察成績×30%,最低分數線為60分。在公開選調成績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選調人員公開選調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若筆試成績再并列的,以組織考察中工作實績評分高者確定。
(六)選崗
擬選調人員按公開選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所在具體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允許更改。
六、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聘條件或放棄選調的,在公開選調總成績達合格線及以上報考人員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選調聘用手續,并約定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聘用。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八、回避
公開考調實行回避制度。報名人員有《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墨政辦發〔2022〕55號)第十九條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公開選調工作有關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與報名人員有第十九條第(一)款所列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選調情形的,應該回避。
九、工作要求
(一)選調工作在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縣人大、政協、紀委監委及保密部門的監督下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報名、資格審核由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時,提供材料不齊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材料,無法確定其資格的,不得進入參加選調。
(三)除在考場參加筆試外,報考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工作人員與其聯系相關事宜。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參加選調相關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四)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報考人員有違規違紀、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隨時終止、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選調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選調單位崗位設置聘用方案進行聘用,享受聘用后職務的工資待遇。
(六)公開選調工作嚴格執行選調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選調工作,接受各級監督。參與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規辦事,將資格條件等有關信息的審核貫穿整個公開選調的全過程,無論哪個環節發現問題,一經查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水務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紅珍。
聯系電話:0879-4232861。
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水務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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