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鄂爾多斯準格爾旗直有關部門單位招聘35人公告
來源:準格爾旗人民政府
2023-09-02 09:31:34
2023年旗直有關部門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經研究決定,為旗直有關部門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旗直有關部門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一、招聘范圍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準格爾旗戶籍的畢業生。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5.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要求見招聘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已錄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學歷學位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其他條件以及戶籍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實施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分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登錄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e.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筆試前3天開始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7日下午5:30(提醒:請報考者選擇好崗位后盡早報名,防止報名后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30。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簽署《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應聘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數碼彩照。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應聘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確認后將無法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專業不一致的職位。職位專業可參考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
應聘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打電話咨詢。
5.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旗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將作相應調整,相關事宜將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布。但是,針對崗位開考比例的調整最低不得低于1︰2。
(二)筆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和錄用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屆時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四)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若資格復審后同一崗位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剔除后,缺額依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
2.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用人單位指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和錄用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依次等額遞補;公示期滿后,如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三、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①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為每人4000元/月(包括個人承擔五險及公積金部分);②工作每滿一年,從下一年度起,月報酬待遇增加年限報酬100元;③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紀律和監督
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制度。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應聘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并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均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三)本公告由旗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用人單位咨詢電話: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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