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玉林市開展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30人公告
2023年玉林市開展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廣西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招聘活動崗位征集的通知》要求,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我市組織有關事業單位參加2023年廣西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招聘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站
時間:9月12日(星期二)14:00-18:00
地點:重慶大學(A區主教一樓招聘大廳)
(二)其它站點
其它招聘站點將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統一安排和我市實際確定。
二、招聘計劃
本次玉林市開展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共提供24個崗位,計劃招聘30人,招聘的人員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部分為周轉編制)。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條件、人數詳見《2023年玉林市開展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玉林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實名編制、聘用教師控制數、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定編定崗不定人)。
4.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引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要求
(一)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含)以上。簽約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對具有國(境)外學歷人員,需按相關程序進行認證,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取得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專業要求。本次招聘所設專業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附件2),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1。
(三)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和急需緊缺專業的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應聘。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工作實際需要,組成招聘小組,在招聘當天接收應聘材料,并對應聘者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談測評,測評分值100分,主要了解其專業知識、學術水平、學習(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職業性格傾向和言語表達能力、興趣愛好和特長、崗位匹配性等。根據面談測評成績按不低于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需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組織面試)。博士研究生免筆試和面試,通過面談測評后,直接組織考核簽約。面談測評分低于80分者原則上不予進入面試環節。面談測評成績當天公布,具體公布方式、地點在報名當天確定并由招聘單位告知應聘者。
(二)組織面試。面試分值100分,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面試工作小組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表現進行評分,面試成績為考生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作為簽約人選。
(三)簽訂協議。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面試考生的情況擇優確定擬簽約人選,填寫《玉林市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情況登記表》,遞交應聘及面試評分表等相關材料,經市人社局審核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同意,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社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擬簽約人員五方簽訂《廣西玉林市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聘用意向書》,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體檢、考察及公示。體檢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負責。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招聘的人才,按我市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工作方案有關規定享受“協議工資”待遇,經認定為玉林市高層次人才的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市本級生活補貼、安家補貼、住房補貼、醫療優診等人才待遇,詳見《玉林市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表》(附件3)。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其他人員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監督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應聘人員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其他要求
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第一時間告知招聘單位,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九、政策咨詢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75-2859665;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5-2669106。有報名意向人員可將個人簡歷發送至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郵箱:rck2859665@163.com。
(二)監督電話。玉林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775-2820628;玉林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775-2685522。
附件:1.2023年玉林市開展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計劃表.pdf
2.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docx
3.玉林市事業單位協議工資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表.pdf
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