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區司法局招聘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公告
2023年杭州市拱墅區司法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區司法局隊伍力量,現就區司法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戶籍 |
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1 |
1人 |
男 |
30周歲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杭州市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戶籍 |
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2 |
1人 |
女 |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能規范執行政府的各項規章和制度,無違法犯罪等影響錄用的情況;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較強的責任感、服務意識和團隊精神,能熟練應用常用辦公軟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流程
根據“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9月17日——2023年9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198號區司法局二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拱墅區司法局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招聘報名表》(長按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按要求填寫);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本人頁和戶主頁)或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在職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課程,但學歷證書正在辦理中的人員須提供學校相關證明。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資格審查及筆試、面試
資格審查:局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將通過郵件方式通知并發放準考證。請密切關注郵箱通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及時查閱郵件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試題委托專業機構制作,筆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及應用,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人選。
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比例為40: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必須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在面試前一天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體檢、考察
按職位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遇考生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參照杭州市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杭州市現行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在體檢及考察程序中,出現放棄、淘汰和取消資格等情況時,缺額人員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將在“拱墅普法”微信公眾號、拱墅區門戶網站等平臺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區司法局將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
被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二個月。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聘用單位隨時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四、相關說明
1、全年收入(包含五險一金等)為10萬元,另加年度考核獎金。
2、確定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及時處理好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咨詢電話:0571-89507835、0571-89507837 、0571-88259960(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拱墅區司法局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司法協理員)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