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鹽城濱海縣事業單位招聘25人公告
來源:濱海縣人民政府
2023-09-05 16:29:11
本次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永岸公考整理了《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相關備考資料,適用于本次考試,掃碼免費領取~
1.《綜合知識》練習170題;2.職測必備、高頻考點;3.申論300組概括詞及答案;4.專項刷題4500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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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就我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附件《濱海縣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可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濱海縣就業網(www.bhx91.com)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4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9月11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①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②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③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
7.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9.招聘崗位中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考試證書等材料的,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工作由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所有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綜合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能力素質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處理數量關系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履行崗位職責等必備能力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10月14日9:00-11:00。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設50分合格線。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濱海縣就業網(www.bhx91.com)上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在筆試合格者中按1:3的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參加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濱海縣政府網站公布。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3.面試。崗位代碼01崗位采取技能操作測試方式,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崗位代碼01崗位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濱海縣就業網(www.bhx91.com)
1.報名、照片上傳:9月11日9:00-9月14日16:00;
2.資格初審:9月11日9:00-9月15日16:00;
3.陳述申辯:9月11日至9月16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9月11日9:00-9月16日18:00;
5.繳費確認:9月11日9:00-9月17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0515-84108522、0515-89196060。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濱海縣人才服務中心(0515-89196060)聯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10月12日9:00-10月13日24: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5-89196079。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9月18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3月14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4年3月14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考察體檢
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并組織考察體檢。
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時,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標準參照鹽城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六、公示與聘用
濱海縣委組織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濱海縣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公示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詢電話
濱海縣委組織部:0515-84108522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5-89196060
八、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15-80866012
九、招聘工作舉報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0515-89196010
濱海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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