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溫州永嘉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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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永嘉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優化人員隊伍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永委辦發〔2007〕7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永嘉縣65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3名工作人員(其中面向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村社正職干部招聘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以及資歷等其他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現役軍人;
2.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3.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2023年永嘉縣事業單位面向村社正職干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3)。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教育部關于印發<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專業參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招聘單位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查。
(三)面向“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的崗位(職位代碼為201、202、203崗位),僅限從永嘉縣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從永嘉縣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大學生(包括應征當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對象),退役后繼續就讀,并已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報考對象屬于正常退役士兵。已政策安置的或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得報考,在服役期間受過行政或黨內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不得報考。
面向“村社正職干部”招聘的崗位(職位代碼為301、302崗位),報考對象為連續任職滿2周年的現任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任職年限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近兩年(2021、2022年)村(社區)干部年度考核定檔為合格及以上檔次。處于停職或歇職狀態的不得報考。
(四)報考人員只能限報一個崗位。
(五)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9月18日9時—9月20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9月18日9時—9月21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僅注冊不報崗位或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報考人員須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9月22日9時—9月25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9月25日上午11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67235002(傳真后須電話聯系人事考試中心0577-57756568確認)。
(三)計劃核減(取消)及改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中國永嘉公務網(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請已報考該崗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于9月26日上午11時前到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改報名(地址:永嘉縣上塘公共文化活動中心1403室),逾期視作自動放棄,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3年10月10日9時—10月14日9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23年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12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下一環節。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六)現場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職位代碼為107崗位除外)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其同分排序辦法為: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結合考生現場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考生報名注冊時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和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永嘉縣內在編機關事業人員(含行政工勤)參加招聘的入圍對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縣外在編機關事業人員(含行政工勤)參加招聘的入圍對象,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面向 “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入圍對象,須事先填寫資格審核表(相關表格到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并到有關單位簽署意見,提供入伍通知書和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應征入伍的,還須提供保留入學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面向“村社正職干部”崗位的入圍對象,須事先填寫資格審核表(相關表格到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到有關單位簽署意見,并提供任職經歷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圍體檢、考核。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七)測評
職位代碼為107崗位需增設測評環節。測評對象為該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該崗位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另行通知。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該環節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基本素養和講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課程的綜合能力。測評時間為40分鐘(其中試講時間為3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10分鐘)。測評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80分,回答評委提問20分),不足60分者不入圍下一環節。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測評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測評前3天,具有測評資格的人員向中共永嘉縣委黨校書面確認自愿放棄測評資格的,其空缺測評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測評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職位代碼為107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測評總成績×60%(保留兩位小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八)體檢、考核
1.體檢對象確定:各崗位(職位代碼為107崗位除外)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職位代碼為107崗位體檢對象按前述(七)確定。
2.入圍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體檢工作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4.體檢、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5.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各招聘單位一般應在3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對象要積極配合招聘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服務中心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6.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九)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對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9月5日起至9月17日止。考生對招聘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9月1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招聘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9月12日前向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增補意見。
(二)按照永嘉縣人才政策相關精神,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附件1招聘崗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三)戶籍要求為“永嘉縣”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永嘉縣戶籍的人員;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落戶時間截至2023年9月18日為止,除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并如實填寫。
(四)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五)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3年9月18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六)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七)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八)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咨詢科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7—67951821;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77—57756568。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表。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