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宣威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3人公告
來源:宣威警方
2023-09-08 17:08:57
宣威市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63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擬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3名,其中文職輔警23名,勤務輔警14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
3.熱愛公安輔警崗位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殘疾,無紋身,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確有特長的年齡可稍放寬;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初中);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具有專門技能人員;
8.未就業或者在宣威市公安局正式聘用前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有關管理規定被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不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崗位職責
本次所招輔警的主要職責是:協助民警進行治安巡邏;輔助行政管理;協助處置各類警情和突發事件;輔助調解群眾糾紛;積極參加搶險救災、服務群眾;配合民警完成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宣威警方”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報考人員可通過“宣威警方”微信公眾號查詢相關招聘信息。因以其他渠道信息造成應聘失誤等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不按照本次招聘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由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所持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宣威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室(宣威市文化路515號宣威市公安局主樓四樓428辦公室,咨詢電話0874—7927389)。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現場填寫《宣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宣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未就業承諾書》;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查看原件收復印件,下同);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屬退軍人的需提供《退伍證》復印件1份。
5.資格初審
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所需條件。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應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政審
資格初審通過后領取《輔警本人、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背景審查表》填寫基本信息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審。政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個招聘流程。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應知應會知識和計算機基本應用技能等??偡?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采取閉卷紙筆作答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考試時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入場。
2.面試
(1)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擇期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確定。
(2)面試方式:采取問答式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主要測試適應崗位要求的認知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3)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進行計算。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所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宣威警方”微信公眾號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七)簽訂勞動合同
招聘領導小組匯總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研究決定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部門組織聘用人員培訓后上崗。
(八)空缺或達不到比例情形
在招聘各環節出現人員空缺或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事項。
(九)招聘資格免除規定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政審、考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招聘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人員待遇。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工資以基本工資1500元發放。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后,按照宣政辦發〔2017〕107號文件財政保障標準執行,文職輔助人員待遇為3300元/月/人(含五險),一線勤務輔助人員待遇為3600元/月/人(含五險),并按用人部門規定享受相關補助。
(二)招聘人員管理方式。此次招聘崗位為合同制輔助人員 (以下簡稱輔助人員),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可以續聘。合同制人員不轉人事檔案。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與受聘人雙方履行合同規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警務輔助人員身份及勞動人事關系。
(三)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合同關系。
(四)本次聘用的人員如因辭職等原因造成的人員空缺,從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補足。
七、紀律及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
(三)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回避。
八、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提供輔導資料,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部門:宣威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室
聯系電話:0874—7927389
宣威市公安局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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