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洛陽市新安縣鄉鎮事業單位選聘91人公告
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各鎮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干部工作活力,滿足鄉鎮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結合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聘一批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人員,充實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有關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委、市委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部署,引導優秀人才向鄉鎮一線流動,為新安經濟社會發展和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筆試考試的方法,選聘優秀人員到鄉鎮一線崗位工作。
三、組織領導
本次選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紀委監察委的監督下,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四、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聘91名工作人員充實到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詳見附件1)。
五、選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聘對象
本次選聘對象為納入新安縣編制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差額補貼及自收自支工作人員(衛健系統醫院工作人員除外)、原改制事業身份人員、由政府安置到縣直單位(含產業集聚區)下屬企業的三期以上士官。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身體素質、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愿意投身到鄉鎮基層的干部隊伍。
2.年齡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有意愿從事鄉鎮基層工作的均可報名。男55周歲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干部身份50周歲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工人身份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3.在職在崗,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選聘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尚未過影響期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3.有參與非法集資、非法上訪、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4.新安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六、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選崗、公示、擬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1)各單位符合條件并有意報考人員填寫《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在《資格審查表》上蓋章簽署意見,由縣委編辦對報名人員進行編制審核并在《資格審查表》上蓋章簽署意見。
(2)符合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填寫《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轉業士官)》見附件3,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在《資格審查表》上蓋章簽署意見,由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核并在《資格審查表》上蓋章簽署意見。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3.報名地點:新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1)《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年月以檔案記載為準);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3張;
(4)轉業士官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登記表、退伍軍人安置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開考比例:擬選聘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1.5,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選招計劃。
6.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產業發展、鄉村振興、城市提質、文旅文創、信訪穩定、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及政策規定。筆試為一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總成績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學歷由高到低、年齡由小到大的順序確定。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招計劃1: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選崗
按照各鄉鎮選聘計劃,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鄉鎮機構改革后各鎮確定的選聘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自主挑選工作鄉鎮,并填寫個人選崗意向確認書。因個人原因放棄等原因造成的選崗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擬聘用和公示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選崗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編制等聘用手續。凡被聘用人員要求接到通知起三天內到單位報到,不服從分配或者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2. 試用期管理:擬選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延長一年試用期,可繼續在聘用單位服務但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如個人不同意則退回原單位,事業單位人員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轉業士官解除聘用)。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單位人員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轉業士官解除聘用。
試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事業單位人員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轉業士官解除聘用,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服務期限要求:選聘人員五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聘用。整個選聘工作做到“六公開”,即選聘政策公開、選聘計劃公開、選聘條件公開、選聘程序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聘結果公開。選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和縣紀委監察委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選聘工作,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檢、選崗、報到等程序,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選聘過程中,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發現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379-65086661
附件1: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附件2: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
附件3:新安縣2023年鄉鎮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轉業士官).docx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