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蕪湖市繁昌區衛健系統招聘工作人員21人公告
來源:繁昌區人民政府
2023-09-15 09:35:13
2023年蕪湖市繁昌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23年蕪湖市繁昌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3年蕪湖市繁昌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組織方式
2023年蕪湖市繁昌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報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蕪湖市繁昌區委組織部、蕪湖市繁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發布招聘公告(計劃)、組織報名、筆試工作,資格審查以及筆試后各招聘工作環節(步驟)由蕪湖市繁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具體組織實施。
四、信息發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領取準考證、筆試成績、面試方案、合成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均在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fanchang.gov.cn/)統一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
五、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7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崗位表中“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5)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6)其他按規定可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六、招聘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繁昌區衛生健康委五樓會議室(繁昌區繁陽鎮紅花山路99號)。
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張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等材料。
2023年畢業,但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審查。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現場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開考。取消的招聘崗位計劃將于10月18日在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19日上午8:00-12:00到原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考生考試時間150分鐘,考試科目滿分為120分,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60分。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2023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準考證領取地點:繁昌區衛生健康委五樓會議室(繁昌區繁陽鎮紅花山路99號)。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證書到繁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繁陽大道1號政務文化中心4樓414室,聯系電話:0553-7864225)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2.面試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如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或該考場參加面試考生不足2人(含2人),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方案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繁昌區衛生健康委(五樓會議室)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蕪湖市繁昌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公布。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最終成績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5+面試成績×0.5。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監督檢查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宣布招聘無效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八、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3-7864225
監督電話:0553-7878131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繁昌區委組織部繁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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