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36人簡章
來源:十堰市人社局
2023-09-15 17:25:10
2023年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第二批)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和《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醫院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36人,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 招聘對象
1、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2023年碩士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1年及以上三甲醫院工作經歷人員(工作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取得相應學位的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職稱,專業對口且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取得相應學位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體要求需要參照崗位表:《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任何不良記錄。
2、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符合崗位表招聘條件。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報考具有1年及以上三甲醫院工作經歷崗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十堰市(含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 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15日--9月25日。
2、報名程序。個人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人員可通過《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中單位聯系電話及郵箱與醫院聯系。報名人員根據招聘公告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攜帶報名表、簡歷、本人身份證、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職稱證、規培證或規培協議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登記照兩張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力資源處進行現場報名(十堰市漢江路221號)或上傳以上證件到指定郵箱sy8615100@126.com。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填寫《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對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報名,即使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資格,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4、資格審查。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試崗。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試崗程序。試崗滿分為100分,試崗成績占綜合成績60%,由相關科室負責安排符合基本條件的應聘者到科室進行試崗7天。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不予參加面試。因個人原因中途終止試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質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具體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成績計算。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例為40%,試崗成績比例為60%。
(四)綜合成績公示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并在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官網對進入體檢人選進行公示。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于聘用,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體檢合格人員由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采取函調、檔案考察或實地考察等形式對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內容、標準、程序、方法及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需要可采取檔案考察、實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實踐中考察的方式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考察中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結合醫院意見,可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錄用人員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招聘人選,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聘用人選。
(七)聘用審批
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招聘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及高層次人才在我院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服務期從錄用之日或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計算。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1、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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