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招考勤務輔警50人公告
2023年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勤務輔警公告
為適應平谷公安工作發展,強化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是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由公安機關直接管理使用,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及相關工作提供輔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次計劃招考勤務輔警50名。
二、崗位職責
主要職責是協助公安機關開展鄉村卡口值守、治安檢查、巡邏值守、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協助民警處置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等重大事件。具體崗位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北京市平谷區常住戶口。
(四)自愿從事公安勤務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五)體能上具備良好的力量、速度、耐力、靈敏和柔韌性等身體素質,能通過體能測試,具有在復雜、多變和危險的環境中進行處置事件的能力。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
(七)年齡在18-40周歲(1982年9月至2005年9月之間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勤務輔警:
1.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考察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受過行政拘留處罰或者因涉及賭博、毒品、賣淫、嫖娼等其他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
勤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除另有規定以外,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
四、招考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3年9月20日,在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發布公告。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00。
2.報名網址:公招網(http://www.gongzhao.com.cn),報考人員登錄公招網注冊個人賬號,按照要求填報信息。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填報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10月12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17:00期間,考生可登錄公招網,在個人中心-準考證查詢版塊,下載打印準考證,請各位考生詳細閱讀準考證上的內容。
(三)資格初審
1.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對報名人員條件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考生在報名系統中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關注報名系統中的審核結果。請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如有疑問,及時向資格初審單位咨詢。
2.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當天告知筆試成績查詢時間,考生可登錄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詢筆試成績。
3.筆試總成績為100分,由招考部門研究劃定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且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1:3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考生可進入面試。考生可登陸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詢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考生需攜帶的材料等內容。
1.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2.資格復審時須攜帶本人有效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復印需復印首頁和本人頁,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并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3.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詢,并通知到個人。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七)成績公示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以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的1:1.5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環節。考生可在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詢考試成績。
(八)體能測試、心理測試、考察、體檢
1.招考部門組織進入后續環節人員進行體能測試、心理測試、考察、體檢。項目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和心理測試費用由個人負擔。
2.體能測試、心理測試、考察、體檢任意一項不合格的,不能聘用,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對各項測試和考察合格人員,根據計劃招聘人數和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若綜合成績相同且超出招考計劃人數時,按筆試成績排名進行排序,若筆試成績仍相同,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排名),并在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信息欄(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待遇標準及聘后管理
(一)工資待遇。試用期轉正后實發工資4600元/月左右(其中包含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值加班補助等)。
(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合同到期后,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考核績效等日常管理由用工單位負責。
六、紀律監督
招考工作須嚴格堅持公開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違反回避制度等規定的行為發生。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要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后果自負;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考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七、特別提示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考的全過程,在招考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報考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10-89972402(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報考系統咨詢電話:010-68771316,010-68771229(工作日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