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為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主要職責是開展海南自貿港建設理論和實踐重大問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現代產業體系發展態勢等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各類政策的建議;開展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分析,推動經濟信息、經濟數據歸集和研究應用,協助開展宏觀經濟預測預警;開展跨領域、跨區域重大項目初始謀劃,為重大項目實施提供咨詢評估服務;組織開展或接受委托參與有關單位課題研究和決策咨詢服務;與其他研究機構開展交流合作,組織開展學術研討活動等。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注重實戰能力、注重研究成果、注重工作經驗。
二、招聘范圍、人數及崗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5名專業技術崗人員。其中,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編制崗位;
2.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省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以及其他條件;
6.職位有相關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或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繳納記錄或勞動合同中需明確所從事的職位。工作經驗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6日;
7.本次招聘人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現役軍人;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10.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失信被執行人;
12.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崗位要求
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布,發布時間:2023年9月19日— 10月6日,后續相關公告在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8:00—10月20日12: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80)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網上報名包括提交報名表及上傳照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圖片不超過2MB):
(1)《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下載附件2,填寫內容并本人手寫簽名上傳);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上傳);
(3)畢業證、學位證;
(4)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5)誠信承諾書(下載附件3,本人手寫簽名上傳);
(6)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
(7)報考考生具有學術成果的,請在附件上傳相關成果和佐證材料;
2023年10月20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10月20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于2023年10月20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3年10月20日17時準時關閉。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名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筆試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
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結束后10天內公布。
2.面試資格復查。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復查。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
(四)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綜合材料分析與寫作以及經濟學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合格線視筆試成績劃定,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該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末位出現同分數者,同時入圍面試。筆試成績公示之日起3天內,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如筆試合格人員不足1:3的比例,按筆試合格人員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并于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1)面試主要考察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考官為每組7人,從相關領域的專家中采取抽簽的辦法產生,但省經濟研究中心和省發展改革委的人員不能超過60%。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及考察
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由省經濟研究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要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根據總成績及體檢結果,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等方面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報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省發展改革委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省發展改革委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我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等相關材料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中心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2.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黨委:0898-65399890(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處:0898-65336895(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898—65251639。
網上報名系統支持電話:0898-66738760、66755313。
(接聽電話時間均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海南省經濟研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