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攀枝花學院招聘事業編制碩士研究生25人公告
來源:攀枝花學院
2023-09-26 11:11:32
攀枝花學院2023年第二批公開考核招聘事業編制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479號)《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學校2023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25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攀枝花學院是教育部布點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為主具有碩士學位點綜合性高校,是全國100所應用型本科產教融合發展工程項目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100所國家級創新創業學院之一。學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國釩鈦之都、陽光花城、康養勝地、全國唯一以花命名的優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學校環境優美、四季如春。占地面積1450畝,下設21個教學單位、1個科研單位、6個教輔單位和1個直管三甲附屬醫院。
現有本科專業63個,2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專業設置涵蓋理、工、文、法、經、管、醫、藝、農等9個學科門類;學校現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及研究生、留學生1.45萬人,建有國家級一流專業1個、特色專業1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
學校擁有一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傾心從教、傾心愛生的教師隊伍。現有在編教職工1051人,其中專任教師919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府學者特聘專家、天府峨眉計劃創業領軍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等各級各類專家133人次。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附件1《攀枝花學院2023年第二批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責任自負。2024年7月31日及以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考生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沒有中國大陸以外戶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自律精神較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回避情形的相關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思想政治素質不高,在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曖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參加宗教迷信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行為的;
2.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等問題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在讀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8.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崗位、名額
(一)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25名。具體崗位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學校對招聘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到校工作從簽訂聘用合同時間起,應履行至少5年基本服務期。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 間:2023年9月26日—10月13日18:00止。報名時間截止后,提交的報名信息無效。
2.報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并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pzhxyrsc@pzhu.edu.cn,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報考崗位編碼+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為報名成功。
考生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通報原單位。
3.報名材料:
考生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如下:
(1)《攀枝花學院2023年第二批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檔格式不可更改;
(2)《攀枝花學院2023年第二批公開考核招聘碩士研究生信息統計表》(附件3);
(3)個人詳細簡歷;
(4)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5)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掃描件(從專科階段開始提供);
(6)學信網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專科階段開始提供)(PDF版);
(7)擬于2024年6月畢業的應屆考生碩士學習階段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即可;
(8)境外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由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
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模版見附件4);
(10)英語水平等級證書掃描件;
(11)輔導員崗需提供學生工作經歷證明(模版見附件5),以及擔任主要學生干部聘書、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團干部榮譽稱號證書掃描件;
(12)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及簡歷篩選
報名截止后,學校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及簡歷篩選,通過的考生郵件發放《綜合考核通知書》,并進行電話通知,請考生注意查收郵件和接聽電話。
(三)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現場資格驗證、心理健康測評、筆試、試講、面試等組成。
1.現場資格驗證和心理健康測評
(1)考生須攜帶本人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學校進行現場驗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資格。
(2)完成現場資格驗證的考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評。心理健康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且嚴格保密。不參加心理健康測評的,視為主動放棄考核招聘資格。
(3)現場資格驗證和心理健康測評時間和地點將在《綜合考核通知書》中注明。
2.筆試
(1)筆試對象:報考管理崗、輔導員崗需參加筆試考核,專任教師崗不參加筆試考核。
(2)筆試內容:
輔導員崗筆試內容: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管理、服務育人相關理論與政策、輔導員職業能力知識及公文寫作等;
管理崗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綜合應用能力、公文寫作等。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將在《綜合考核通知書》中注明。
3.試講
(1)試講考核按報考崗位類別分組進行,其中,管理崗不進行試講考核。
(2)試講內容:
輔導員崗重點考查考生從事學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質能力,結合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進行理論宣講和案例分析,時間為每人20分鐘以內。
專任教師崗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理論功底、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試講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自選試講內容,第二部分由考核組統一命題。每部分試講時間20分鐘以內,可自選試講展示形式。
(3)試講總成績為100分。
(4)試講時間、地點及形式將在《綜合考核通知書》中注明。
4.面試
(1)面試主要范圍。
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職業道德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師德師風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興趣愛好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教學技能、專業知識等)等方面。時間為每人15分鐘以內。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
(3)面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將在《綜合考核通知書》中注明。
5.面試成績公布。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6.綜合考核成績計算
各崗成績計算方法如下,其中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1)專任教師崗
綜合考核成績=試講成績+面試成績,滿分200分。其中試講成績=(試講成績1)×50%+(試講成績2)×50%。
(2)管理崗
綜合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200分。
(3)輔導員崗
綜合考核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滿分200分。
(四)成績公示和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1)體檢和考察對象按本崗位考生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輔導員崗位(A)綜合考核招聘少于3人時,差額由輔導員崗(B)遞補。
(2)綜合考核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3)入圍體檢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攀枝花學院簽訂就業協議,逾期沒有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五)體檢、考察
1.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攀枝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電話通知體檢對象。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攀枝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體檢費用。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考生承擔。
5.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479號)、《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號)、《攀枝花學院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攀學院〔2023〕25 號)執行。
6.在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考生中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3次。若考試綜合考核成績相同,則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若招聘崗位所有參加考核的人員體檢、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依據招聘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官網和攀西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公示后因擬聘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七)簽約聘用
1.經綜合考核、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攀枝花學院按照公開考核招聘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達不到學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歡迎社會和廣大教職工監督,監督電話:0812-3371956(攀枝花學院紀委機關)。
(二)考生應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入職報到時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等材料,否則學校將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0812-3370687(攀枝花學院人事處)
聯系人:吳老師、沈老師
附件:
攀枝花學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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