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22〕16號)和《市委人才辦 市人社局關于嚴肅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通知》(宜人辦文〔2019〕2號)規定,為做好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共1個崗位,1名人員。詳見《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宜昌市內在編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
2.報名方式:可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需將以下資料發送至人才引進單位公告的郵箱。
①《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現工作單位簽署意見)掃描件。
②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等原件掃描件。
(2)現場報名地址:見崗位表,需攜帶以下資料:
①《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現工作單位簽署意見)。
②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初審: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人才引進單位負責,并貫穿招聘全過程。人才引進單位需嚴格按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格有效材料進行審查。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及時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4.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二)考試安排
高層次人才引進考核工作由人才引進單位以面談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人才引進單位與高層次人才協商確定。報考人員復審時應提供報名時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談資格。復審通過后由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對應聘者進行考核。主要通過與應聘者進行溝通交流,對應聘者的學習(工作)經歷、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形成書面材料報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由人才引進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核考察。考察工作由人才引進單位負責統籌實施,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采取查閱個人檔案、民主座談、實地考核、征求意見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遞補。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4.體檢、考察地點由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單位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1.綜合考核、體檢、考察等情況,經人才引進單位黨組織集體研究后報市衛生健康委黨組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市衛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市衛生健康委撰寫擬聘人員情況報告及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
2.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人才引進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人員。
(五)聘用備案
擬聘人員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下發聘用通知書,人才引進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轉正定級時,符合我市人才單列崗位政策的,按照新進人員可聘用的崗位等級予以聘用。
四、其它事項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人才引進單位負責解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221053
舉報電話:0717-6243618
附件:1.2023年宜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需求目錄
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