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中衛市事業單位自主招聘67人公告
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共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才67名,其中,衛生系統招聘63名、其他行業招聘4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衛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其他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2)。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面向全國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碩士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年齡、專業(技能)及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役軍人;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招聘;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的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公告發布
通過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中衛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nxzw.gov.cn/)及相關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廣泛發布招聘公告,并將中衛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nxzw.gov.cn/)設定為本次招聘工作相關公告通知發布的指定網站。請應聘者及時關注了解有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可通過《崗位計劃一覽表》中公布的用人單位聯系電話及郵箱與招聘單位聯系,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將本人簽字的報名表(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及相關資格證書電子掃描件發送至單位電子郵箱(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并打電話確認招聘單位是否收到報名材料。其中,應聘人員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其他證書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屬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將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2.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9:00至10月13日(星期五)18: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單位應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特殊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于3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應聘者應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1個工作日后,電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日最后一天報名的應在當日及時查詢)。應聘者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未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如應聘者在報名日最后一天提交報名信息,因不符合該崗位報考的資格條件,資格初審單位做審核“未通過”處理的,在報名結束后,應聘者將不得再申請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工作按隸屬關系由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由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報名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3:1。專業性強、生源較少的崗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的,市直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縣(區)事業單位由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應及時通知應聘者,應聘者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改報的,視為自行放棄。
(2)筆試科目。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總分150分。其中,公共科目5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科目100分。醫療衛生崗位專業科目劃分為西醫臨床、中醫臨床、基礎醫學、護理、檢驗技術五個小類,各崗位具體專業科目詳見《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衛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衛市新聞傳媒中心招聘崗位專業科目為新聞專業知識與應用。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09:00—11:30 統一進行。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在筆試前一周由招聘單位通過郵箱發放。應聘者須攜帶自行打印好的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逾期不領取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4)成績公示。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筆試最低分數線和成績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公示)。
2.面試
(1)面試開考比例。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參加面試。專業性強、生源較少的崗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事項,市直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縣(區)事業單位由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告。
(2)面試可采取結構化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綜合素質,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處理人際關系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要素。半結構化面試除測評綜合素質外,主要測試與崗位有關專業能力和技能、技術水平,測評方式可結合崗位需求實際采取專業能力筆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方式。
面試方式由市直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實際和崗位需要確定,至少提前五日通過指定網站發布面試公告,主要明確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和各種面試方式在整個面試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內容,并通過打電話或發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
(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進行體檢和考察。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指定網站上公示。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當同一崗位出現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專業科目》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專業科目》成績也相同,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考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和考察(含資格復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含資格復審)人選。體檢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考察(含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體檢與考察具體時間及要求等將通過打電話、發信息等形式通知擬體檢和考察(含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1.體檢。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事業單位特殊行業對從業人員身體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可以申請1次復檢,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考察(含資格復審)。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工作重點核查應聘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及相關資格證書及崗位資格復審表等。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由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聘用人員材料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辦理各項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合同可按規定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關于崗位遞補
1.遞補情形。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均到合格線以上的應聘者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不予遞補情形。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人社部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衛生系統崗位報考資格條件說明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公安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寧衛發〔2022〕112號)有關規定,招聘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碩士研究生的崗位,住培合格、培訓專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且符合其他報名資格條件的本科學歷醫師,均可報名參加,須在考察(資格復審)時提供住培合格證書,考察(資格復審)前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公告》由中衛市2023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青年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二)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招聘工作的具體政策、注意事項及根據需要如對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均在指定網站進行詳述,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并認真閱讀。
(四)招聘工作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人員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六)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七)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955—7063908
監督舉報電話:0955—7063902
附件:1.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衛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其他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3.中衛市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青年人才報名表
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