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綠色通道”引進博士研究生15人公告
來源:興安職業技術學院
2023-10-07 10:57:45
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綠色通道”引進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為緩解興安盟高層次人才資源緊缺的現狀,加強和完善師資隊伍結構和專業建設,助推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創建本科,為我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決定引進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好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引博計劃
采取公開引進的方式,引進15名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體引進計劃詳見《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綠色通道”引進博士人才計劃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引博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突出的專業技能和教育教學水平、適應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三)學歷學位條件:國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國家級科研院所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正規院校或科研院所畢業(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單位設立的博士后流動站的出站人員。同時應滿足以下條件:
1.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錄取;
2.在基本修業年限或學校規定年限內,全天在校學習(全脫產學習);
3.畢業時由所在高等學校或教育機構頒發相應的博士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年齡條件:引進人員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時間以公告發布日期為準),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所學專業或專業技術領域符合崗位要求。
(六)身體健康,引進以后能夠勝任擬引進崗位的工作。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盟內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和離開我盟工作未滿一年的原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
4.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并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興安黨建網(網址:http://www.xingandj.gov.cn)、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xamks.com)和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網址:https://www.nmxzy.cn/)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12日至10月27日。
2.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時請將下列資料掃描轉換成PDF格式制成壓縮包發送到指定郵箱:xzyrsc2022@163.com。
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實準確填寫《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綠色通道”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居民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需雙面掃描)、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教育部學籍、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利證書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書面材料。
4.應聘人員報名必須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款和《計劃表》規定的年齡、戶籍、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及其他引進人才具體條件。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5.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階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碩士及博士)階段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和畢業后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從事的主要工作)。
6.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名單通過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網址:https://www.nmxzy.cn/)公布,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需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凡因《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各項內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地點興安職業技術學院。
2.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1)填寫完整并打印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之前,可先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公示確定人員名單前,必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引進聘用資格),研究生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認證《教育部學籍、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5)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盟外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3.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材料與人事(學籍)檔案內容相一致,復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真實可信;
(2)應聘人員在參加資格審查前,需將應聘所需材料編制目錄,并將所需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在資格審查時遞交工作人員,作為后續審查的依據;
(3)應聘人員未按要求編制目錄、裝訂成冊,造成材料丟失或遞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影響審查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信用懲戒等處理;
(5)由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負責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名單將在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網址:https://www.nmxzy.cn/)公示。
(四)評估
評估在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具體組織開展。評估主要考查報名人員的業績能力,由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專家組,對其業績能力進行綜合評估,業績能力評估根據《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業績能力評估評分細則》,主要評估應聘者學術水平和專業業績能力,成績達到合格分數(70分)及以上人員,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進計劃數擇優確定擬引進人選。業績能力評估結果向應聘人員公布。業績能力評估在對應聘人員教學科研水平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由本人介紹其教學科研經歷及成果,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作出答辯。
具體評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評估結果在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
(五)體檢
1.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1號)及修訂標準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應聘人員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經歷、遵紀守法以及是否有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結束后,將考察工作開展情況和擬引進人員考察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報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七)公示和聘用
1.擬引進人員信息在興安黨建網和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滿,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3.公示期滿,且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與擬引進人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向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檔案和相關材料,經審核批準后,辦理聘用、編制注冊手續。
4.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一)提供人才培養安置費60萬元;享受博士津貼;工資及績效工資等享受相應職級職稱待遇;按有關政策兌現相關待遇,且只享受一次。
(二)引進人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引進人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請正確規范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通暢。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評估、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紀檢辦公室對引進工作進行監督。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現應聘者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引進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未盡事宜由興安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另行決定。
(四)咨詢電話:0482—8529018 0482—8529112
舉報電話:0482—8529035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中共興安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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