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興仁市面向三支一扶期滿合格人員轉聘事業單位人員方案
興仁市2023年“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切實做好2023年“三支一扶”人員考核及期滿就業等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63號)、《二屆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務會議紀要(一)》(仁府常議〔2022〕37 號)等文件精神,對2021年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參加興仁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7名人員擬轉聘為興仁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轉聘工作在興仁市“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轉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轉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轉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轉聘對象和方式
轉聘對象為2021年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招募,服務于興仁市基層單位期滿且考核合格的7名“三支一扶”期滿人員。方式為經公布轉聘方案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員提出自愿轉聘申請,經體檢、考察政審、擬聘用公示等程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體檢
體檢時間為2023年10月12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我省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轉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轉聘對象自理。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政審對象,由轉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并查閱個人檔案,進一步確認其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轉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交轉聘工作領導小組所需學歷、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
3.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4.正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人事檔案不符合組織人社部門相關要求的人員;
6.在工作期間受警告及以上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轉聘對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凡經市轉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通過此次轉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務期)。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借出或調走;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也不得同意其報考公務員和其他事業單位等。違規辦理的,追究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解聘當事人。
七、紀律監督
轉聘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規定嚴格執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構成回避關系的工作人員,須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八、其他事項
轉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轉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市轉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興仁市轉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