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3-10-09 11:26:45
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結合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20〕86號)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1名。
招聘崗位:工勤保障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并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2.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大齡失業人員;
3.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5.零就業家庭人員;
6.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二)綜合素質要求
1.有機動車駕駛證,5年以上駕齡,具備熟練駕駛技術;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思想品德優良,有大局意識,服從管理,積極進取,能吃苦耐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聘用時間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與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聘,最長不超過3年。
五、薪資待遇及保障
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周末雙休、節假日正常放假,特殊時期按要求加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帶薪休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會福利。
六、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采取郵寄材料(指定郵箱:pewjrs@163.com)或現場報名方式(地址:普洱市林源路23號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三樓人事科辦公室)。
(二)報名時間: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請注明:姓名+應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為方便整理報名材料請以壓縮包形式報送),節假日除外。
(三)報名材料
1.個人簡歷(貼上本人證件照)1份;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3.畢業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4.提供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打印件。
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并與原件相符。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核: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由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業務科室復核。
(三)面試:審核通過的人員,由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辦公室組織報名人員面試,面試內容為: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理論知識、法律法規等方面,綜合面試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
(四)體檢:擬錄用人員在縣級以上人民醫院自行健康體檢,并將體檢報告交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辦公室。
(五)公示:對經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合格的應聘者,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按相關規定簽訂合同。
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項
參加應聘的人員須嚴格遵守招聘公告規定,并確保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在招聘工作各個程序和環節中,若因報名人員資格條件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的,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權取消其資格。若出現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879-214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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