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深圳中學選聘教師公告
來源:深圳中學
2023-10-09 15:27:39
深圳中學2023年10月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因學校發展需要,深圳中學決定開展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應聘人員可通過深圳中學網站(https://www.shenzhong.net/)、深圳市教育局網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http://hrss.sz.gov.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選聘對象
普通高校(非在職)畢業取得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博士學位的人員,須于2023年10月11日(報名首日)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歷學位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應聘學歷學位
選聘崗位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設置。應聘人員學歷學位應符合崗位要求,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該目錄的,可選擇該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此次公開選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10月17日前將報名材料按照以下順序掃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10月選聘+崗位名稱+姓名”的方式命名,發送至招聘電子郵箱:szzxhyn@shenzhong.net。
(二)報名材料
1.《深圳中學2023年10月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
4.教師資格證;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崗位聘用證明材料;
6.《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見附件4);
7.業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應聘者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六、資格初審
深圳中學將于2023年10月18日在泥崗校區C602組織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通過,進入考試環節;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或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及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將于審核結束后3日內在深圳中學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七、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所有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均參加面試。
(一)面試組織
面試由深圳中學組織,具體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安排將在深圳中學網站另行通知。
(二)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分為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兩環節,專業面試成績占40%、綜合面試成績占60%,相加合成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人選
考試結束后,各崗位在考試合格人員中,依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擬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通過加試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中學官網公布。
(二)組織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等由深圳中學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三)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由深圳中學成立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深圳中學網站(https://www.shenzhong.net/)公示5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由深圳中學在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無正當理由1年內(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填報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本次公開選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公開選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公開選聘有疑問的,報名期間可致電招聘單位咨詢。
咨詢電話:0755-29391989;
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執行。
附件:
附件4: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doc
深圳中學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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