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京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衛技人員47人公告
來源: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
2023-10-11 16:22:24
南京市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衛技人員公告
為更好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衛技人員(其中備案制42名、編制外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網發布,江寧健康衛士微信公眾號、南京市江寧醫院官網同步轉發。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南京市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衛技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明確回避的崗位;
4、2024年4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5、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及護士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從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2、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另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三、報名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及流程:南京市江寧醫院網(www.njjnyy.cn)→人才管理→應聘入口→會員注冊、登錄→職位招聘→相應的崗位→申請報名。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10月18日09:00至10月20日16:00。
2、資格初審
南京市江寧醫院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根據所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0月18日09:00至10月21日10: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10月18日09:00至10月21日10:30。
4、招聘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10月18日09:00至10月21日11:3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南京市江寧醫院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中相應崗位的“政策咨詢電話”。
已經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在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0日16:00)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進行網上繳費確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17)146號)。登錄報名系統中“我的簡歷”,點擊準考證欄下面的“點擊支付”,進行繳費。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10月18日09:00至10月21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填報報名信息、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急需用人、又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10月23日09∶00-11∶00,登錄南京市江寧醫院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應聘人員的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于筆試前3日內登陸南京市江寧醫院網(www.njjnyy.cn),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江寧醫院人事處聯系,聯系電話:025-52087071、025-52087030、025-52087080。
打印準考證方式:南京市江寧醫院網(www.njjnyy.cn) →人才管理→會員登錄→我的簡歷→點擊表格中準考證欄目下面的準考證號碼→彈出準考證打印頁面。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或與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專業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上傳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一種或兩種方式)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方式和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1、筆試
本次招聘筆試由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南京市江寧醫院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大綱和輔導用書,筆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及相關要求由南京市江寧醫院視情況在南京市江寧醫院官網上另行通知,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通知明確的時間登錄南京市江寧醫院網(www.njjnyy.cn)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成績將在南京市江寧醫院網(www.njjnyy.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詢。
2、資格復審
筆試合格線為卷面成績的60%。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前,南京市江寧醫院負責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將在南京市江寧醫院官網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南京市江寧醫院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須由考生本人參加。考生須根據單位要求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由學校(院)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等材料;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以及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2021、2022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南京市江寧醫院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將在南京市江寧醫院官網公布。
3、面試
面試在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南京市江寧醫院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的考核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中各項考試(含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合格分數線分別為該項考試(含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總分數的60%;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中各項考試(含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合格分數線為該項考試(含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總分數的50%。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由南京市江寧醫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南京市江寧醫院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體檢考察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六、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寧醫院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將在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所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備案制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市江寧醫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南京市江寧醫院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南京市江寧醫院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南京市江寧醫院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對公示無異議的編制外人員,由人力資源公司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擬用人員應在南京市江寧醫院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經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及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后,可由南京市江寧醫院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七、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南京市江寧醫院:025-52087071
九、招聘工作監督電話
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25-52285770
南京市江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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