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招聘專職輔導員2人公告
來源: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10-11 16:31:49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35周歲(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
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含專職心理咨詢教師或專職就業創業指導教師)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長及以上職務,含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社聯)部長正職及以上職務,校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社聯)部長副職及以上職務。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主要學生干部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9月31日。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00;
2、資格初審: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5日16∶00;
3、陳述申辯: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6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6日18∶00;
5、繳費確認: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7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周末或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公布。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高中之后學習經歷、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報考少數民族輔導員崗位的考生,務必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注明是否熟練掌握維吾爾語。因信息填寫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問題責任自負。
3.本次招聘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不可改報其他崗位。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核方式;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暫定于2023年11月18日,此時間為計劃時間,具體時間將在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提前公布,應聘人員請及時查看,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主動放棄。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應用能力,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公布,應聘人員憑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詢。
2.面試
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安排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公布。由招聘部門(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排名等信息在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欄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和成績單;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③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本科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資格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如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還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體檢和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心理測試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因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公示結束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
3.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
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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