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為滿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對人才的需求,配齊配強引航站人才隊伍,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及《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廳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站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隸屬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正處級自籌自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海南省海域唯一的專職引航機構。代表國家行使引航主權,負責對進出海南各港的外國籍船舶實行強制引航,并接受國內航運公司的申請,對進出海南各港的國內船舶提供引航服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與引航有關的港口和航道工程項目研究、船舶搶險救助、引航事故調查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
三、招聘職位、職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崗位條件具體詳見《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三)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專業分類依據《海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為準;
(六) 報考人員年齡條件詳見附表;
(七)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有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12、《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2023年10月18日至25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每一個報名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及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公開招聘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間和平臺: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6日8:00-11月1日17:30。報名系統將于2023年11月1日17:30停止注冊,已注冊提交資料的考生可根據審核回復進行材料補充,2023年11月3日17:30報名系統準時關閉,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補充相關材料,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報名網站:
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844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581 0985(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3.報名材料(資格審查材料清單):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信息,了解公開招聘崗位信息和相關要求,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實提交報名材料。具體清單材料如下。
(1)如實提供個人簡歷,填寫提供《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在同一個頁面)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4)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核準及聘用手續。
(5)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并按指模)。
4.報名須知
(1)每一個報名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應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筆試、面試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4)具體招聘崗位的專業名稱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和《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2年)》為準,報名階段,如應聘人員的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已變更為現招聘崗位的專業名稱,則應當在報名中如實填寫具體專業名稱,并上傳由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由招聘領導小組商討確認是否符合現招聘崗位的報考要求。
5.資格審查
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和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示無異議后核發準考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擬招聘人數。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成績為百分制,按招聘(專業)崗位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各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招聘(專業)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荚噧热轂檎衅笉徫凰璧膶I知識及公共基礎知識。
黨建文秘崗的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黨建基本知識、黨務知識、文秘工作等。
人力資源管理崗的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勞動合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
3.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公布。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訴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形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題目重點測評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成績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網站發布。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順序確定入圍體檢和考察人選。應聘人員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導致出現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統一組織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并到招聘單位另外選擇的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察人員陪同。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通過外調座談等方式,組織人員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經考察,應聘人員被確定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我站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送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站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聘用與管理
聘用人員與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必須要在聘用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才能辦理調動和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錄)。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國家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執行。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紀檢監督電話:0898-68682625。
2.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教育處電話:0898-65350106。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0898-65336895。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聯系部門: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辦公室
聯系電話:0898-68682625
電話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及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附件1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
附件2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