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百色市凌云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0人公告
凌云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輔警隊伍,根據工作安排,凌云縣公安局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設置
(一)招聘人數:10人
(二)崗位設置
崗位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崗位4人(限男性);
崗位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崗位1人(限女性);
崗位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崗位4人(限凌云縣公安局在職男性警務助理);
崗位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崗位1人(限凌云縣公安局在職女性警務助理)。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備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4.有正義感,能夠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5.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服役期間擔任過士官或有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或在偏遠地區和艱苦地區服役的,可放寬學歷為高中(含中專)。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須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歲以下,即1992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凌云縣公安局在職警務助理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
7.身心健康,體貌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無紋身;
8.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士兵、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9. 要求常住戶籍為百色市;
10.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尋釁滋事等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招聘主要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后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等任何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所有招聘環節,應聘者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經工作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后,方可參加。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報名地點:凌云縣公安局政工室(310辦公室)
3.報名方式及要求: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時需填寫《凌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4.資格審查:攜帶本人畢業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必須對其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有不實,取消報考資格;如報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無法聯系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通過“凌云警事”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通過資格審查即為報名成功。
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報到要求報到,或報到后在試用期內因個人原因辭(離)職的應聘人員,自應報到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報考凌云縣公安局輔警。
(二)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10月25日
2.測試地點:凌云縣鹽田小學體育場
3.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民警體能測試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項目如下:
項目 | 可測次數 | 合格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34歲 | 35歲-40歲 | ||
50米跑 | 1次 | ≤8.0秒 | ≤8.2秒 | ≤8.4秒 |
立定跳遠 | 3次 | ≥2.2米 | ≥2.10米 | ≥2.00米 |
1000米跑 | 1次 | ≤4分25秒 | ≤4分35秒 | ≤4分45秒 |
2.女子組 | ||||
項目 | 可測次數 | 合格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34歲 | 35歲-40歲 | ||
50米跑 | 1次 | ≤9.4秒 | ≤9.6秒 | ≤9.8秒 |
立定跳遠 | 3次 | ≥1.75米 | ≥1.70米 | ≥1.60米 |
800米跑 | 1次 | ≤4分20秒 | ≤4分30秒 | ≤4分40秒 |
三個項目全部合格方可進入筆試環節,如其中任意一個項目不合格不得進入筆試環節。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待定
2.筆試地點:待定
3.對符合報名條件并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我局將統一組織筆試考試,內容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業務等相關知識,筆試復習范圍詳見《凌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題庫》(附件3),供參考人員進行復習。筆試考試分值100分,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人員名單由凌云縣公安局在“凌云警事”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待定
2.面試地點:凌云縣公安局
3.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員面試。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面試小組進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等,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
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由聘用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單位根據綜合總成績情況進行順位遞補。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七)政審
體檢合格的,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政審人員。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本人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經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者,由用人單位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凌云警事”微信公眾號進行5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九)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否則不予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單位依據聘用合同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聘用期內,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十)管理方式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整,試用期為三個月),安排到凌云縣公安局有關部門從事輔警工作。縣公安局相關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內,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經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中止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六、待遇
(一)輔警薪酬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首次聘用試用期薪酬待遇人均收入260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試用期滿將根據個人工作表現和學歷等評定輔警層級,并逐級晉升。
(二)單位統一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年度考核優秀獎勵、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傷亡撫恤等相關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間統一配發輔警服裝及其它相關裝備。
(四)留置場所專職看護輔警在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在享受輔警工資福利待遇基礎上,增加發放上崗津補貼(工作日補助100元/人/天,周末雙休息日180元/人/天,法定節假日200元/人/天)。
七、建立人員候錄庫
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員全部納入凌云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縣公安局可結合本局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根據人崗相適應的原則,優先從候錄庫人員中進行招聘,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可聘用為凌云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并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八、其他要求
(一)嚴格執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進行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二)嚴格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并給予清退。
(三)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凌云縣公安局政工室,0776-7618327
凌云縣公安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