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第三批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民眾街道
2023-10-19 10:45:03
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2023年度第三批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民眾街道社會治安打防管控能力,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相關招聘內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服從安排、聽從指揮、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責任心強,有吃苦耐勞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三)年滿18周歲至30周歲(即1993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間出生)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
(四)崗位所需條件(見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牽頭實施,民眾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監督指導,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五)
(線下報名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
①線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的發送至指定郵箱(37976146@qq.com),郵件主題及壓縮包文件名為“崗位代碼+姓名+聯系電話”。
②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址提交報名材料。報名地址: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民眾街道民安路3號)主樓3樓政工監督室,聯系電話:0760-23185101,聯系人:陳先生、袁小姐。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10月23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須攜帶填寫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2)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無論是否被錄用,所交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3)授權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須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授權書原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政工監督室按相關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后,在中山市民眾街道網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公示3日。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考試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2)筆試對象:報考文職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3)筆試內容:公安常用法律法規知識。
(4)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進入面試。相關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在中山市民眾街道網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公布。
(5)因報考人員個人電話通訊問題導致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2、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2)面試對象:筆試合格人員且需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
(3)面試內容按照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
(4)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5)因報考人員個人電話通訊問題導致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4、統計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相關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中山市民眾街道網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政審
1、時間具體以公告通知為準。
2、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由政工監督室統一組織到市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4、政審的標準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
5、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五)公示
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民眾街道網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聘用
1、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經崗前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具體管理考核辦法依照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相關規定執行。
2、聘用警務輔助人員的待遇按民眾街道辦相關規定執行。聘用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3、如出現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到崗,或在試用期內離職等情況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從本次未聘用的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依個人意愿,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本次招聘總成績保留半年有效期。
考生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政工監督室或民眾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760-23185101、0760-85168369。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政工監督室負責解釋。
附件:
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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