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區司法局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來源:定海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3-10-26 13:25:12
舟山市定海區司法局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舟山市定海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管理辦法》(定黨政辦發〔2018〕40號)、《舟山市定海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外用工人員規定(試行)》(定人社發〔2018〕29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舟山市定海區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擇優錄取。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中國定海門戶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欄。
四、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3.舟山戶籍或舟山生源,能聽懂舟山方言者優先。舟山戶籍以2023年11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4.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
5.專業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優先考慮;
6.需熟練使用Office等辦公和互聯網軟件,打字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鐘;
7.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2023年11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及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宜該崗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日—11月8日(雙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定海區司法局復議應訴科(定海區人民南路126號區社會治理中心403辦公室)。
3.報名攜帶材料:報名時應攜帶填寫好的《定海區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報名處),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其中具有法律相關工作經歷人員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單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司法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和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合格報名人數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30倍及以上,則增加筆試環節,經筆試后按1:6進入面試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并按要求進行入職職工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員,由定海區司法局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員,由定海區司法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五)待遇
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年薪6.5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單位繳納部分)。
六、其他相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對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或聘用資格者。
2.應聘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違紀情形者。
(二)各招聘環節由定海區司法局組織實施。
(三)公告未盡事宜,由定海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定海區司法局復議應訴科:0580-2601551
定海區司法局政治處(辦公室):0580-2550321。
舟山市定海區司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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