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放大學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上海開放大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開放大學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舉辦、教育部批準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管理的新型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上海電視大學,創辦于1960年。
學校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遠程開放教育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廣大學習者提供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和社區教育,是上海學習型社會建設和終身教育體系建構的重要承載者。學校學歷教育注冊在讀學生目前約10萬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數最多的高校。學校努力建設具有上海特點、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開放大學,為上海建設“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型社會不斷貢獻新的力量。
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志于投身現代遠程開放教育事業的人才。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三)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五)年齡原則上40周歲以下;
(六)曾因犯罪受過各種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類、管理類等崗位共計10個。具體崗位、人數及招聘要求詳見附件。
注:應聘者分為“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兩類。
其中,“應屆畢業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列入畢業年度的就業計劃;畢業證、學位證一般應均為2024年7月前取得,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未按期畢業的,本次錄用資格無效。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按本市相關規定提交落戶申請。
“非應屆畢業生”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待業人員等。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生),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1日。外省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和應屆畢業生,不受居住證一年的限制。
留學歸國人員一般應于2023年12月底之前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須作出承諾,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將本人簡歷及其他材料(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獲獎、科研成果等)通過網上招聘系統進行投遞,具體網址為:https://zhaopin.shou.org.cn/。通過其他形式投遞的簡歷材料恕不受理。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會同用人部門對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篩選,在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安排綜合測評,未入圍者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虛報資料、隱瞞重要事實的,學校均可以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四)綜合測評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取筆試(試講)、面試、面談及心理測評等形式,對其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各方面進行綜合測評。
(五)政審
學校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體檢
擬聘人員需向人事處提交指定三級甲等醫院體檢證明。體檢合格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擬聘人員的確定與公示
根據綜合測評、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齊老師,聯系電話:25653247
招聘系統技術支持:吳老師、袁老師,聯系電話:25653695、25654088
上海開放大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