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選聘3人公告
來源:河北新聞網
2023-10-27 09:33:30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2023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基本情況
選聘單位: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
主要職責: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履行新聞輿論工作職責使命,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辦好河北日報報網端微等媒體平臺,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和信息服務,發揮省委機關報的示范和打頭陣作用。推動媒體深度融合,構建全媒體傳播體系,推進系列報刊轉型升級,探索建立“新聞+政務服務商務”的運營模式。推動相關文化產業發展,建設具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的新型媒體集團。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3年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擬選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要求詳見《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2023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設置。
符合選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選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選聘崗位。
四、選聘理由
當前,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媒體融合發展正向縱深推進,全媒體傳播體系建設任務重,高層次新聞采編專業人才較為短缺。為滿足深度融合發展、構建全媒體傳播體系工作需要,急需選聘一批高層次新聞采編專業優秀人才。
五、選聘范圍
具有新聞專業正高級職稱人員。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新聞網https://www.hebnews.cn/公告欄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接收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載),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獲獎證書、新聞作品等附件材料(PDF格式),以“姓名-崗位”為郵件主題和附件標題發送至河北日報報業集團郵箱hbrbrczp@163.com。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27日9:00至11月3日18:00。
2.資格審查。根據選聘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確認后進行電話通知。在選聘過程中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1.履歷業績評鑒。由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價、量化打分。履歷業績評鑒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履歷業績評鑒成績按照50%權重計入總成績。
2.面試測評。專家評審小組進行面試測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應聘人員在面試開始前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完畢當場打分,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測評成績按照50%權重計入總成績。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履歷業績評鑒成績×50%+面試測評成績×50%),在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按照規定履行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67563909(河北日報報業集團人力資源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1-87902961(省紀委監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0311-87907275(省委組織部)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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